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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速公路將按重量收通行費 最快7月實施

2009-2-6 23:13: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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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交通廳關于全省高速公路計重收費實施意見的通知,最快今年7月、最遲今年10月前,全省已建成投入運行的高速公路,對載貨類機動車輛,將全部實行計重收費。

  長期以來,我國收費公路一直以車輛的核定裝載質量為收費依據,按車型分類的方式收取車輛通行費。而計重收費,是以實地測量的車貨總重量為依據,收取車輛通行費的計費方式。

  實行計重收費后,空車通行的收費將降低,合法裝載車輛收費基本穩定。對合法裝載的大噸位貨運車輛,在收費上將給予優惠,鼓勵發展大噸位貨運車輛,優化運力結構。

  實行計重收費后,總體收費水平與現行水平保持基本平衡,不增加社會總體負擔。

  根據通知,省交通廳將會同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等部門,測定基本費率標準,確定正常裝載車輛和超限超載車輛的通行費收費標準,報省政府批準后執行。

  在高速公路對載貨類機動車輛實行計重收費后,下一步,我省還將適時啟動、逐步實行普通收費公路計重收費。

  此前,河南、江蘇、安徽、山東、天津等省市已實施收費公路計重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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