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淮北市經濟社會發展合作框架協議
2009-2-25 0:55: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南京與淮北兩市時空距離較近,人緣相親,經濟互補性強,合作領域廣泛。在經濟全球化和泛長三角區域分工與合作快速發展的大背景下,加強交流合作,符合兩市經濟社會發展共同需要,符合兩市人民共同愿望。為充分發揮雙方的優勢和特色,推進兩市經濟社會互動融合發展,經友好協商,簽署以下合作框架協議:
一、合作原則
———堅持市場主導原則。以市場經濟的方式推進兩市間合作,尊重企業的主體地位,發揮政府的引導作用。
———堅持優勢互補原則。充分發揮各自的比較優勢和區域特色,拓展合作領域,提高合作水平。
———堅持資源共享原則。消除排他性和歧視性政策,打破地域限制,促進市場開放,要素優化配置。
———堅持互利共贏原則。著力構建良性互動、競爭有序、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新格局。
二、合作內容
(一)共同推動基礎設施領域合作
充分利用南京市煤炭、電力市場空間和淮北市豐富煤炭資源優勢,積極實施“淮電東送”發展戰略,進一步加強兩市能源合作伙伴關系,鼓勵煤炭、電力項目的合作開發,促進兩市在煤炭、電力及石化、煤層氣等能源產品上的產銷合作,實現優勢互補。
積極探索港口和航空領域開展廣泛合作的有效途徑,充分利用現有水系、航道資源,共同開辟兩市間水運大通道。支持南京祿口國際機場在淮北設立皖北航空服務中心,放大、延伸祿口機場國際航空港輻射功能。
(二)共同推動產業與投資領域合作
充分發揮雙方產業優勢,推進產業對接和資源開發,重點開展煤電、煤化工、食品加工、紡織服裝、機械制造、陶瓷建材、醫藥等行業的合作,開辟兩市間農產品“綠色通道”,支持建立農業龍頭企業對接機制,共同培育一批骨干企業和合作群體,積極推進跨地區產業聯動發展。
鼓勵雙方企業聯合開發區域內優勢資源。支持兩市優勢企業、優勢資本以投資、參股、聯合、兼并等多種形式參與國有企業改造和傳統產業改造。支持兩市企業在對方實施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重組。
切實加強兩市開發園區之間的交流與協作,支持淮北市承接勞動密集型、資源加工型產業轉移,打造生產要素互補、上下游產業配套、區域合理分工的產業承接平臺。支持南京市、縣(區)政府和企業在淮北規劃建設產業轉移工業園,積極探索共建共享“飛地”園區的新模式。鼓勵南京高新開發區參與淮北經濟開發區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淮北方面提供相應的配套設施和優惠政策。
(三)共同推動金融、物流、旅游等服務領域合作
加強雙方在金融領域的合作,積極搭建互利共享的融資渠道,促進兩市金融服務體系的建設。鼓勵雙方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展開合作,歡迎南京銀行在淮北設立分支機構。
發揮南京國際航空、水運的優勢,積極為淮北提供中轉、配送和出口等服務。加強雙方物流規劃的交流和銜接,共建共享物流標準化、信息化等基礎平臺,支持南京物流龍頭企業整合淮北現有物流資源。進一步深化雙方商貿流通領域的合作。
整合兩市旅游資源,相互推介、聯合營銷,打造精品旅游路線和品牌;推進雙方市民和旅游企業、從業人員逐步互享旅游同城待遇;構建兩市一體化旅游電子商務平臺和旅游“綠色通道”。
(四)共同推動科技、教育、人才領域合作
整合兩市教育和培訓資源,開展人力資源培訓合作,鼓勵有條件的高校和中等職業學校開展多種形式聯合辦學;支持兩市高校共建產學研基地,搭建科技項目合作機制和成果轉化平臺。
積極推進專業技術人才的資質互認和無障礙流動,促進兩市技術交易和人力資源市場的合作交流。加強兩市組織、人事和經濟管理部門工作溝通,組織雙方公務員、企業家、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開展互訪考察、學習培訓、學術交流等活動。
(五)共同推動市場領域開放合作
破除行政區域壁壘,推進資本、技術、金融、土地、產權交易等要素市場的相互銜接,消除生產要素自由流通的各種障礙,改善市場環境,加快形成統一開放、公開透明、競爭有序的市場秩序和政策體系。
建立兩市信息資源平臺,加強信息交流和信息資源的共享,探索建立兩市各行業的信息互通網絡。
鼓勵和引導雙方商會、行業協會等經濟組織加強交流與合作。對對方參加本市舉辦的重大經濟貿易、招商引資、展覽展銷及學習考察等活動,積極支持,提供優惠和方便。
三、合作機制
一是建立政府高層對話協調機制。雙方黨政主要領導定期進行高層互訪,研究區域合作重大事項,拓寬合作領域,深化合作內容,日常工作由兩市發改委、經協辦負責落實。
二是建立部門銜接落實機制。雙方責成有關對口主管部門加強相互間的協商與銜接,對具體合作項目及相關事宜,制訂詳細的工作方案,認真組織實施。對已達成合作意向和已簽約的合作項目由相關主管部門跟蹤服務和協調落實。
三是建立各類經濟組織密切合作機制。鼓勵和支持兩市中介組織、民間組織和社會團體等之間建立緊密的協作機制,充分發揮各類商會、行業協會在區域合作中的招商引資、信息交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