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煤電企業應共同承擔社會責任
2009-2-11 19:48: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隨著節后用電高峰的到來,電力需求正在回升。然而,五大發電集團和煤炭企業頂牛還在繼續。作為國民經濟的基礎產業,煤電如果出現問題將直接影響國民經濟的正常運行。筆者以為,在發電企業嚴重虧損難以為繼的情況下,煤炭企業要從國民經濟大局出發,帶頭穩定電煤價格,盡快簽定重點電煤合同,確保國家能源安全。煤炭企業有這個實力,也有這個社會責任。
這幾年,企業社會責任一直是一個熱點的話題。大家都講社會責任,中央企業尤其講社會責任,央企里的電力企業更是特別強調社會責任。但是,社會責任不僅僅是央企的事,更不僅僅是電力央企的事,每一家企業都應該履行社會責任。作為國民經濟基礎產業的煤炭企業,更應該有社會責任。
筆者不敢斷言煤炭企業就沒有社會責任,但在電煤價格問題上,煤炭企業不顧發電企業嚴重虧損,可能給國民經濟運行造成的巨大影響,一再要求上漲煤價的做法,確實是社會責任缺失。
今年的重點電煤合同至今未簽,主要原因是價格分歧,煤炭企業要求電煤價格在去年年底的基礎上再漲10%。按理說,國際金融危機以來,國內外的煤炭、石油等大宗產品都在下降,我國CPI、PPI指數雙雙下降,但煤炭企業偏偏執意要提高電煤價格,與市場預期逆向而行。煤炭企業總是說資源要反映稀缺性,那么,電力不漲價就不要反映稀缺性了嗎?國際市場的石油、鐵礦就不要反映稀缺性了嗎?事實上,石油價格大跌,鐵礦價格也要下降30%,而煤炭卻偏偏要漲價。2008年,發電企業巨額虧損,難以為繼,煤炭行業利潤2000多億元,煤炭企業為什么依然不停地漲價?就是因為煤企知道發電企業肩負社會責任,再虧損也得發電。
說起社會責任,發電企業應該是一個標本,在發電企業身上,有一種可貴的社會責任。特別是去年,在煤炭價格不斷上漲,經營狀況不斷惡化的情況下,沒有一家發電企業以停機要挾政府,而是為了社會和經濟穩定,全力以赴保證發電。從經濟學的角度,沒有邊際收益在任何情況是不能生產的。然而,為了國家的利益,發電企業卻是不惜代價生產保電。據報道,去年冰雪災害時,中電投南昌發電廠噸煤價格漲到1000多元,發一度電虧損2毛多錢。在這種情況下,連銀行也不給電廠貸款。為了保電戰勝雨雪冰凍災害,中電投總部貸款一億元撥給南昌電廠,不惜代價堅持生產。除夕之夜,溫家寶總理親自視察南昌發電廠,對南昌發電廠不計代價保是,給予了高度評價。
反觀煤炭企業,去年通貨膨脹嚴重、雨雪冰凍災害、汶川大震動,國家那么大困難的情況下,煤價不停上漲,一天一個價。今年以來,在發電企業嚴重虧損,難以為繼的情況下,依然不依不饒要漲煤價,非要讓發電企業虧上加虧,實在讓人寒心。可以斷定,如果煤價繼續上漲,勢必造成發電企業簡單的再生產都難以為繼。電力是基礎產業,如果發電企業資金鏈斷裂,簡單再生產維持不住,不僅影響一個行業的發展和正常運行,將會對經濟社會發展造成不利的影響。
有人說,煤炭企業和電力企業都是國有企業,從這個角度講,可以說是從左口袋到右口袋。但不要忽視,煤炭的中間環節是很多的,從煤炭到用戶中間環節都是國有企業嗎?煤炭有許多中間環節,物流環節也助推煤炭價格漲上去了。另外,我國還有許多的私營企業,這么高的煤價,煤老板獲得了暴利,高消費,資金轉到海外,能說是左口袋到右口袋嗎?
筆者以為,關于社會責任的問題,電力企業也應當反思。長期以來,電力企業以天下為己任,過份強調社會責任,不計代價生產。但問題是,如果因長期虧損而資不抵債破產,連承擔社會責任的本錢都沒有了,拿什么來承擔社會責任?因此,發電企業在考慮社會責任的時候,也要考慮自己的承受能力。
對于煤炭企業來說,應該深刻認識到我國經濟形勢的嚴峻性,在我國拉動內需、保增長的情況下,煤炭企業要對國家負責,對整個國民經濟負責,切實履行社會責任,煤價不能再漲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