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輕微交通事故快速理賠上限提高
2009-12-28 15:57: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為保障城市道路交通有序暢通,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推進輕微交通事故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我市交巡警部門與保險行業協會在12月27日聯合發布《鹽城市輕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工作辦法(試行)》,將在我市境內發生的機動車輕微交通事故快速理賠上限從2000元提高至5000元。
新辦法規定,在我市市區道路上7∶30-19∶30期間發生的,事故雙方均在我市投保的機動車輛發生的交通事故,財產損失2000元以下,無人員傷亡或者非機動車損壞的,或者機動車僅車身前后保險杠、車燈、引擎蓋、門窗燈外表等損壞,車輛可以繼續駕駛的交通事故均可實行交通事故快速處理。機動車輛在快速理賠中心定損過程中,核定實際損失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交通事故,依然納入快速處理范圍。
市交巡警支隊事故科科長劉杰介紹,發生符合快速處理的輕微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將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可采用攝像、拍照或者文字記錄等方式固定事故形態及損失證據,現場雙方當事人需互換行駛證件、互留聯系方式,并約定立即前往或同一時間(4小時內)到交通事故保險理賠服務中心,填寫《當事人自行調解處理記錄書》及時辦理定損和保險理賠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