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進出口貨物報關程序
2009-1-15 22:11: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一、一般進出口貨物概述
★一般進出口貨物概念
含義:是指在進出口環節繳納了應征的進出口稅費并辦結了所有必要的海關手續,海關放行后不再進行監管,可以直接進入生產和消費領域流通的進出口貨物。
特征:應證交證,應稅繳稅,放行結關。
范圍: 1)一般貿易進口貨物 有輕微變化
2)一般貿易出口貨物
3)轉為實際進口的保稅貨物、暫準進境貨物或轉外實際出口的暫準出境貨物。
4)易貨貿易、補償貿易進出口貨物
5)不批準保稅的寄售代銷貿易貨物
6)承包工程項目實際進出口貨物
7)外國駐華商業機構進出陳列用的樣品
8)外國旅游者小批量訂貨出口的商品
9)隨展覽品進境的小賣品
10)免費提供的進口貨物,如
①外商在經濟貿易活動中贈送的進口貨物
②外商在經濟貿易活動中免費提供的試車材料等
③我國在境外的企業、機構向國內單位贈送的進口貨物
★一般進出口貨物和一般貿易貨物的區別
“進出口”所謂的“一般”是辦理海關手續及物流方向的一般,而非一般貿易。 他們之間的劃分角度不同。前者按海關監管方式劃分,后者按國際貿易方式劃分。
二、一般進出口貨物報關程序
(一)進出口申報
★申報 含義:是指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受委托的保管企業,依照《海關法》以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地點,采用電子數據報關單和紙質報關單形式,向海關報告實際進出口貨物的情況,并接受海關審核的行為。
申報地點 申報期限 申報日期
進口貨物 進境地海關
(進入我國關境的第一個口岸) 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14日內 海關接受申報數據的日期即為接受申報的日期
出口貨物 出境地海關
(離開我國關境的最后一個口岸) 貨物運抵海關監管區后、裝貨的24小時前
★滯報天數和滯報金的計算
滯報金的征收,以自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第15日為起始日,以海關重新接受申報之日為截止日。若起始日遇節假日,順延。
起始日和截止日均計入滯報期間。 起征點50元。
日征收金額為進口貨物完稅價格的0.5‰ 以元為單位,不足一元免征。
☆申報成功信息的獲得
★申報單證:報關單、隨附單證(基本單證和特殊單證)
基本單證:進口提貨單據、出口裝貨單據、商業發票、裝相單等。
特殊單證:進出口許可證、加工貿易手冊、特定減免稅證明、出口收匯核銷單、原產地證明、貿易合同等。
準備申報單證的原則:
①隨附單證(基本單證和特殊單證)必須:齊全、有效、合法;
②報關但填制必須:真實、準確、完整;
③報關單與隨附單證數據必須一致。
★申報前看貨取樣
目的:準確準定進口貨物的品名、規格、型號等,便于正確申報。
做法:收貨人提出申請,獲得書面批準證明,海關派員現場監管。
取樣后,海關人員及收貨人分別在取樣記錄和取樣清單上簽字確認。
☆電子數據申報的方式
A.端申報方式 B.委托EDI方式 C.自行EDI方式 D.網上申報方式
★提交紙質報關單及隨附單證的期限
自接到海關“現場交單”或“放行交單”信息之日起10日內
★修改申報內容或撤銷申報
原則:海關接受申報后,申報內容不得修改,報關單證不得撤銷。確有正當理由,經海關審核批準,可以修改或撤銷。
理由:
1)由于報關人員操作或書寫錯誤造成所申報的報關單內容有誤,并且未發現有走私違規或者其他違法嫌疑的
2)出口貨物放行后,由于裝運、配載等原因造成原申報貨物部分或全部退關、變更運輸工具的
3)進出口貨物在裝載、運輸、存儲過程中因溢短裝、不可抗力的滅失、短缺等原因造成原申報數據與實際貨物不符的
4)根據貿易慣例先行采用暫時價格成交、實際結算時按商檢品質認定或國際市場價格付款方式需要修改申報內容的
5)由于計算機、網絡系統等方面原因導致電子數據申報錯誤
6)其他特殊情況經海關核準同意的
PS特殊情況:海關已經決定布控、查驗的,以及涉案的進出口貨物的報關單位在辦結前不得修改或撤銷。(修改要提交的單據)
單證
收發貨人或代理人要求修改或撤銷 “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修改/撤銷申請表”
及
①可以證明貨物實際情況的合同、發票、裝箱單
②外匯管理、國稅、檢驗檢疫、銀行等有關部門楚劇的單證
③應稅貨物的“海關專用繳款書”、用于辦理收付匯和出口退稅的進出口貨物報關單證明聯等海關楚劇的相關單證
海關發現貨物報關單需要修改或撤銷
“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修改/撤銷確認書”
(二)配合查驗
★海關查驗(復驗、徑行開驗)
海關可以復驗的情形:①經初次查驗未能查明貨物的真實屬性,需要對已查驗貨物的某些性狀作進一步確認的
②貨物涉嫌走私違規,需要重新查驗的
③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對海關讒言結論有異議,提出復驗要求并經過海關同意的
④其他海關認為必要的情形
PS:已經參加過查驗的檢驗人員不得參加對同一票貨物的復驗。
徑行開驗的情形: ①進出口貨物有違法嫌疑的
②經海關通知查驗,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屆時未到場的
PS:海關徑行開驗時,存放貨物的海關監管場所經營人、運輸工具負責人應當到場協助,并在查驗記錄上簽名確認。
★配合查驗(范圍、查驗記錄的簽名確認)
①負責搬運貨物、開箱、封箱。
②回答提問,提供有關單證。
③協助海關提取需要作進一步檢驗、化驗或鑒定的貨樣,收取海關開具的取樣清單。
④確認查驗結果,在“海關進出境貨物檢查記錄單”簽字。
☆貨物損壞賠償(賠償申請人義務、海關賠償范圍、不予賠償范圍)
海關賠償范圍:
僅限于實施查驗過程中(之前和之后損壞,海關不賠償),由于海關
關員的責任造成被查驗貨物損壞的直接經濟損失。
不予賠償范圍:
①搬移、開拆、裝封貨物或保管不善造成的損失
②易腐、易失效貨物在海關正常工作時間內變質失效的
③海關正常查驗時產生的不可避免的磨損
④在海關查驗之前已發生損壞和海關查驗之后發生損壞
⑤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貨物損失等
(三)繳納稅費
☆繳納稅費的形式
①海關根據申報的貨物計算稅費打印納稅繳款書和收費票據。
②憑海關簽發的繳稅通知書和和收費單據在規定時間內想指定銀行繳納稅費,或在網上進行電子支付。
(四)提取或裝運貨物
☆進出境現場放行
含義:經上述過程后,海關對進出口貨物作出結束海關進出境現場監管決定,允許進出口貨物離開海關監管現場的工作環節。
形式: 由海關在提貨憑證或出口裝貨憑證上加蓋海關放行章。
實行“無紙通關”的海關,貨物的收發貨人根據海關決定放行的信息,自行打印海關通知放行憑證。
★貨物結關的含義:進出口貨物辦結海關手續,結束海關監管。
★放行與結關的關系
①海關現場放行:一般進出口貨物,放行后可生產、進入流通領域。
放行就是結關。
②保稅貨物、暫準進口貨物、特定減免稅貨物,放行并不等于結關。海關在一定時期內還需要進行監管。放行并不等于結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