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路橋費停收:誰在歡樂誰在愁
2009-11-12 11:05: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在爭議聲中執行了兩年的蘭州市路橋車輛通行費(簡稱路橋費)本月1日停收了。在這場有車族、媒體與當地政府的博弈中,以路橋費停收為標志,似乎“民意”占了上風,有車族因減少了費用支出在歡慶,當地政府遭受挫折。但對一座省會城市的長遠發展而言,又是誰在歡樂誰在愁呢?
蘭州市認為征收路橋費“師出有名”
2007年,甘肅省政府批準蘭州市政府征收路橋費,這項批復的試用期為2年,2007年11月開始,2009年11月結束。
蘭州市征收的路橋費采取年票、月票、次票相結合的收費方式,主城四區的車輛按年度交納,下轄三個縣和紅古區及過往蘭州市區機動車輛按次繳納車輛通行費,也可自主選擇按年或按月繳納。
蘭州市路橋費有個比較復雜的征收計算辦法,年票收費標準是,每輛客貨車按座位、噸位收取500元至1800元不等的年費,摩托車收60元。客貨車月票按車分別收取100元至400元不等的月費。次票是每輛客車和10噸以下(含)貨車按座位、噸位一次分別收取10元至30元,10噸以上貨車每輛車按每噸3元收費。
據蘭州市城市建設管理委員會介紹,征收路橋費的政策法規依據是國務院的《關于實施西部大開發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和《城市道路管理條例》。
其中《城市道路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門對利用貸款集資建設的大型橋梁、隧道等,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內向過往車輛(軍用車輛除外)收取通行費,用于償還貸款或者集資款,不得挪作他用。收取通行費的范圍和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在2008年12月22日之前,雖然蘭州市征收路橋費在社會上尤其是在有車一族當中造成一些不滿情緒,在部分收費站甚至還出現過沖卡逃費的現象,但總體來說,這項收費還算進行的比較順利。
“五部委通知”一石擊起千層浪
2008年12月22日,財政部、國家發改委、交通運輸部、監察部、審計署聯合下發通知,明確了取消公路養路費等六項收費相關政策。
“五部委通知”第五條規定“今后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規定外,任何地方、部門和單位均不得設立新的與公路、水路、城市道路維護建設以及機動車輛、船舶管理有關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各地區、各有關部門違反國家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審批管理規定,越權出臺與公路、水路、城市道路維護建設以及機動車輛、船舶管理有關的收費基金項目一律取消”。
“五部委通知”下發后,質疑蘭州市征收路橋費合法合規性的聲音立刻熱得“燙手”,一些中央級媒體和甘肅省、蘭州市的媒體相關報道連篇累牘,聲勢奪人,部分有車族、專家學者和律師也紛紛發表路橋收費不合理,或者認為是“亂收費”的言論和觀點。
社會上反對收費的意見主要集中在五個方面:一是認為收費法律依據不足,《城市道路管理條件》只是對橋梁隧道的收費有規定,對道路的收費沒有規定。二是認為征收路橋費是政府與民爭利, 城市建設中的貸款及利息等應由財政來承擔,不應由車主承擔。三是認為五部委通知已經取消了路橋費。四是認為收費不透明,收費應定期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查閱。五是認為存在提前征收問題,有的收費點已征收了2009年11月之后的費用。
處在輿論風口浪尖的蘭州市建委和從事這項收費的蘭州市城投公司向社會進行了解釋,但聲音微弱,落入眾口難辯的境地。雖然承受輿論批評的巨大壓力,蘭州市路橋費征收工作卻在依然在進行。
停征路橋費讓蘭州城市建設“雪上加霜”
目前有關路橋費是暫停征收,還是終止或以后繼續征收,甘肅省政府和蘭州市政府并沒有明確表態,專門從事城市建設資本運營的蘭州市城投公司負責人說,他們正在進行相關爭取工作。但當地社會輿論集中在反對繼續征收上。
據蘭州市財政局介紹,從2007年11月至今,蘭州市共收取路橋費2.08億元,其中980萬元用于城市道路建設,2774萬元用于收費部門人工工資、收費設施建設和工作經費,剩余資金用于歸還銀行貸款本息。
蘭州市常務副市長吳繼德介紹,國家在城市建設上只給事權,建設資金投入并不多,這使得經濟欠發達的蘭州市只能通過貸款負債搞建設。受困于資金壓力,蘭州市于是向過往車輛征收路橋通行費,雖然這項收費對于城市建設的巨額資金需求來說是杯水車薪。
改革開放后,蘭州市經濟高速發展,但城市原有的基礎設施嚴重滯后,經濟發展與市政設施不匹配的問題日漸突出,尤其是城市橋梁道路滿足不了急劇增長的各類車輛正常運行需要。
吳繼德說,與過去相比,蘭州市路橋建設取得了很大成績,建設投資也是前所未有的。但目前蘭州市路橋建設狀況仍不樂觀,主要是過去城市建設欠賬太多,投入太少。
目前蘭州市人均城市道路占有量不足8平方米,與全國人均9.2平方米的標準還有很大差距。蘭州市規劃的總長1136公里的城市道路,至今還有586公里未建設。全市污水處理率不到52%,垃圾無害化處理率也比較低,城市公園和綠地面積與市民的需求還有很大差距,城中村改造、空氣污染治理、飲用水源地的保護等工程,都需要投入巨資進行建設與治理。
按照甘肅省“十一五”發展規劃中“強化蘭州特大城市功能,加快區域中心城市建設”的要求,在未來10年中,蘭州市需要建設城市道路2000多公頃,需要建設一批骨干項目,如貫通黃河兩岸8座立交橋中的5座,打通南山路,全面完成城市六大出口的改造,啟動輕軌交通等,這些路橋基礎設施總投資約600億元以上,年平均投資規模在60億元以上。
從全國來看,城市建設投資的主要來源是出讓現有項目的經營權、土地出讓收入、發行城市債券、銀行貸款、征收城市路橋費以及其他經營等形式,后兩種融資形式目前在西部經濟欠發達城市占較大比重。
由于蘭州市“兩山夾一河”的特殊地理環境,地域狹小,人口稠密,可儲備用于城市建設和經營開發的土地十分稀缺,土地出讓收入很有限。因此,以路橋收費權為質押的融資模式成為蘭州市解決路橋建設資金不足和還貸付息的重要途徑之一。
記者了解到,如果是終止收取路橋費,將使蘭州市陷入巨額債務危機。蘭州市以路橋收費權作為質押之一,與國家開發銀行先后簽訂了52.9億元的路橋建設項目貸款協議,另外還從建設銀行等金融機構貸款53.3億元左右,合計為106.2億元,平均每年需要償還本息22.05億元。如果路橋收費權落空,銀行就要擔心他們貸款本息的安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