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調整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服務收費標準
2009-10-27 17:30: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為適應高速公路里程和車流量不斷增加后清障施救出現的新情況,浙江省物價局近日決定,從今年11月1日起,全省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服務將執行新的收費標準。
新標準按照清障施救由高速公路經營單位負責實施的規定,同時遵循高速公路經營單位與被施救車輛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相當、清障施救所產生的費用由高速公路經營單位與被施救車輛當事人合理分擔的原則制定。其中,拖車費:一至五類車每車次分別為300元、400元、450元、500元、600元;吊車費(允許上下浮動20%):一至五類車每車次分別為700元、900元、1200元、1400元、1700元,貨物為30元每噸。
浙江省物價局指出,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服務的范圍為被施救車輛施救點至就近高速公路出口的距離,高速公路出口以外的費用由雙方協商。受被施救車輛當事人委托,高速公路經營單位提供貨物保管、運輸和乘客轉運等服務的費用,由雙方協商確定。
此外,實施清障施救,故障或事故車輛的修理單位、修理地點由被施救車輛當事人自主選擇。經營單位要嚴格執行明碼標價規定。開展清障施救前,應向被施救車輛當事人明示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并與其簽訂書面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