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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公路轉讓新規未觸根本

2008-9-6 12:18: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
摘要:... ...
   
  由交通運輸部、發改委、財政部等部門聯合制定的 《收費公路權益轉讓辦法》(下簡稱《辦法》)9月2日正式發布,重啟了2006年關閉的收費公路權益轉讓之門,并重申了2004年明確的公路收費累計不能超過25年的規定。而針對收費公路經營權具體轉讓過程,《辦法》明確了具體操作的細節規定。 
  目前,獲取公路收費權益通常有兩種途徑:經營權轉讓和股權轉讓。經營權轉讓由交通運輸部審批。但股權轉讓則由地方政府直接審批,由此在最長收費年限自1996年便已明確規定以來,大量收費公路轉讓走此捷徑,并屢屢輕松突破最長收費年限。而對于此類違規行為的處罰,恰恰又是由地方省級政府自行操作,造成監管不嚴,違規超年限轉讓在地方泛濫。 
  此次發布的新《辦法》,對于地方違規審批公路超年限收費的處罰措施,依然遵照如前規定。業內人士認為,這可能導致該《辦法》再度淪為紙上談兵之作。 
  轉讓貓膩 
  長逾6公里的廣州市花都區四楊線是一條縣道,由國營企業花都區路橋工程發展總公司承建,是政府還貸公路。1994年11月公路建成后,該公司與澳大利亞花都發展公司合資合作經營管理四楊線,經營期為50年。1996年1月,四楊線10%收費權又被轉讓給香港惠宇公司。位于四楊線上的四角圍收費站,原收費最長15年,經重新申報并經相關部門核定,一舉延長為50年,公開掛牌顯示:1994年11月至2044年11月。 
  像四角圍收費站這樣公開收費50年的收費站在廣東至少有9個,其中佛山三水大橋收費長達56年。 
  2004年正式實施的 《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則明確規定,公路收費最長年限為25年,符合特殊條件的最長不得超過30年,其中政府還貸公路收費一般為15年。收費公路權益轉讓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和財政部門制定。 
  廣東是全國最早開建還貸公路的,也是最早掀起經營權轉讓潮的地區之一。在1991年至1999年間,廣東共發生52項公路經營權轉讓。其中,以政府還貸公路轉讓的有34項。 
  “收費公路一轉讓,原來政府還貸公路轉眼就變成經營性的,收費年限也就跟著延長了。”廣東省政府參事、省政協委員王則楚對本報表示。如果再引進外資,收費底氣就更足了,“有人會說,我們跟外商簽了合同,要保證履行呀。”王則楚說。 
  因被撞索賠而引人關注的廣東九江大橋,在建成8年后的1996年轉讓2000萬股非國有法人股給馬來西亞怡保工程公司。該部分外資僅占上市公司粵高速A4.52%的股份,但該公司公告中卻表示,公司引進了馬來西亞的戰略投資,以至于原本再過兩年即可收費還清貸款的九江大橋,收費期變更為30年,至2018年。 
  2006年,國家審計署審計調查10省(市)106個公路經營權轉讓項目發現,地方政府越權和違規審批經營權轉讓項目64個,占轉讓項目數的60%。同年,交通部發出通知,在《辦法》頒布實施之前,暫停政府還貸公路收費權益轉讓。 
  針對四角圍收費站收費50年公然違法的現象,王則楚曾就此提交提案。廣東省交通廳回復表示,該收費站確實違規設立,但由于國家相關部門尚未出臺具體實施辦法,因此目前無法進行糾正。 
  嚴格限制 
  即將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實施的新《辦法》首次明確,收費公路權益轉讓將在價值評估基礎上,采取招投標制,并要經過媒體公告、政府審批環節。《辦法》還對收費公路權益轉讓的條件、程序、收入管理、轉讓后續管理和收回都做出了規定,并明確了法律責任。 
  此外,新《辦法》再度明確,轉讓政府還貸公路收費權,可以向省級人民政府申請延長收費期限,但延長的期限不得超過5年,且累計收費期限的總和最長不得超過20年。不得以轉讓公路收費權為由提高車輛通行費標準。 
  轉讓政府還貸公路權益和轉讓經營性公路權益,均應納入預算管理。 
  新《辦法》發布后,對于類似廣東花都四角圍收費站的違規行為是否能得到糾正,本報記者致電廣東省查禁公路“三亂”督察隊,一位關姓工作人員表示,法不溯及既往,四角圍收費站超期收費不會因此糾正。 
  廣東省人大代表、律師朱永平表示,《辦法》對收費公路權益轉讓行為進行了更為嚴格的規范,尤其是針對政府還貸公路轉讓為經營性公路的行為。但是,對于通過股權轉讓形式獲取公路收費權益的行為,新《辦法》仍未作出明確規定。這意味著,此類審批權依然在地方政府,而針對違規行為的處罰權也仍在地方政府手中,并未得到糾正。 
  對此,興業證券公路業研究員王爽表示,從一定程度上來講,《辦法》將根本起不到什么作用。 
  據介紹,在新《辦法》草案中,曾有關于股權轉讓的相關審批性內容,但是在部門會審之后,這一部分內容被刪除。 
  利益集團 
  朱永平認為,目前在收費公路轉讓過程中,投資公司、銀行甚至政府部門都結成了一個利益集團,而投資收費公路可以說是 “穩賺的生意”。 
  王則楚對此有親身體驗,在追問洛溪大橋過程中,一當地農行人士私下說,這是優質資產啊,只要收下去就有幾倍的收益,怎么能夠回本就不收了呢? 
  除此之外,他認為,許多地方政府還貸公路紛紛通過轉讓變為經營性公路,也正是得到有關交通部門的認同的,“因為可以多收費,投資其他路橋建設”。 
  而經國家審計署的審計調查,這些收費顯然還用在了其他方面。今年2月公布的審計報告顯示,財政性資金投入經營性公路形成的國有股權收益及轉讓公路國有資產取得的轉讓收益中,有58億元閑置或被挪用,沒有用于公路再建設或償還貸款,其中17.9億元被挪用于建樓堂館所、投資股票、發放獎金福利和對外投資等。 
  “一些收費站的普通員工每個月收入就達到8000元,這明顯是過高的。”王則楚說。 
  王爽將新《辦法》出臺對于公路類上市公司的影響評價為 “中性”。她認為,如果收緊股權轉讓的這一道閘門,相關轉讓的進一步規范,對國內公路企業來說是利好,因為外資將少有機會。但是,股權轉讓的約束性條文在 《辦法》中再次付之闕如,令地方政府在收費公路轉讓過程中再次掌握主導權。 
  記者就此致電國家交通運輸部立法處,并未得到有效回應。廣東省交通廳收費管理處一位女士則表示,廣東省交通廳正在進行調研,將根據《辦法》制定實施細則,年底前出臺。劉女士表示,不單是上述花都四角圍收費站,廣東還存在許多類似情況的收費站,細則將會對這些情況做出規定。 
  高速公路收費問題 
  截至2005年底,北京、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山東、河南、湖北、廣東、重慶、四川、云南和陜西等18個省(市)收費公路總里程13.31萬公里,約占全國收費公路總里程的70%,其中:政府還貸公路10.19萬公里,經營性公路3.12萬公里。共設置收費站點4328個,平均每個省(市)240個,其中廣東省最多,為342個。18個省(市)累計征收通行費5100億元。本次審計調查涉及收費公路里程8.68萬公里。 
  審計部門指出,部分地方政府和交通部門違規設站收費、提高收費標準、延長收費期限等,給社會增加了較大的負擔。 
  遼寧、湖北等16個省(市)在100條(段)公路上違規設置收費站158個,至2005年底違規收取通行費149億元。按地方政府核定收費期限和目前收費水平測算,這些收費站點還將收費195億多元。 
  浙江、安徽等7省(市)提高收費標準,多征收通行費82億多元。 
  抽查山東、北京等12個省(市)35條經營性公路,由于批準收費期限過長,獲取的通行費收入高出投資成本數倍乃至10倍以上,成為“高價公路”。 
  早在2005年,全國政協委員張會軍就曾列舉了10項高速公路收費搞不明白的地方,一些政協委員呼吁,對高速公路收費情況進行全面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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