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運貨物受損賠償誰說了算?
2008-9-1 10:15: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羅先生所在的公司委托某物流公司運送一批貨,沒想到中途貨物卻被損壞,找物流公司索賠,物流公司卻不同意以現金方式賠償。此事拖了兩個多月未能得到很好的解決,羅先生日前向本報求助,希望能得到一個公正的說法。
客戶:托運貨物被損壞索賠難
羅先生任職于火炬開發區某建材公司,6月17日,公司要發一批貨給鄭州的客戶,羅先生所在公司委托了西區某物流公司運送這批貨物。羅先生稱,這批貨物價值5000多元,交給物流公司運費200多元,此外還買了15元的貨物保險。
6月26日,鄭州的客戶收到貨后,發現貨物有些配件在運送途中損壞了,出于對公司信譽的考慮,羅先生馬上給客戶補發了損壞的配件,同時找到該物流公司,要求物流公司按貨物損壞的實際價格賠償損失。
羅先生說,運送貨物時損壞的實際價值達800元,物流公司答應賠償600元,但稱賠償并不是以現金形式支付,需要羅先生所在的公司再在他們這里發幾次貨,賠償費就從下次送貨的運費中抵扣。
物流公司:只能用運費抵扣
“送一次貨就出現了這么多問題,我們下次怎么敢再找他們送貨?”羅先生稱,運送這批貨時,說好三四天貨物就送到,結果用了9天才送到,而且在運送途中還出現貨物損壞情況,“我們不可能再找這種公司送貨了。”前幾天,羅先生又找到該物流公司,表示用抵扣運費的方式支付賠償費公司不能接受,希望能以現金形式賠償。但該物流公司相關負責人卻一口拒絕了,說如果這樣就不賠了。
記者聯系上該物流公司相關負責人彭先生,他表示,對方要求賠現金,他們肯定不會賠,只能從運費中抵扣,這是公司的規定,整個貨運行業都是這樣操作的。
律師:物流公司這樣做不合理
對于該物流公司的說法,羅先生很氣憤,“這不是霸王條款嗎?他們說怎么賠就怎么賠?太不公平了。”羅先生稱公司在委托物流公司運貨時還買了貨物保險,他們不賠根本說不過去。
就這樣,一方要以運費抵扣形式賠償,一方堅持要以現金形式賠償,雙方談了幾次,一直達不成統一意見。羅先生表示,他很想知道,該物流公司這種做法是否合理,從法律角度來看是否站得住腳。
記者就此咨詢了市內某律師事務所的李俊松律師,他表示,物流行業在貨物損壞后的賠償方式上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一般是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果物流公司承認是自己的問題造成貨物損壞,同意賠償,那么就應該以銀行轉賬方式賠給對方現金,這是一種賠償慣例。該物流公司堅持要在以后的貨運費中抵扣賠償費,這是一個還未發生的未來的事情,物流公司不能賠客戶一個未來還沒發生的東西,更沒有理由就此讓那家公司以后就在他們這里發貨。物流公司這樣做完全是從自己的利益出發,是沒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