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稅核查
2008-8-18 11:59: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天津海關加工貿易處李娜
保稅核查不同于稽查,保稅核查不同于緝私辦案,那保稅核查是什么?以往的文件中并沒有對其確切定義,而2008年6月1日以后,保稅加工企業和保稅物流企業應該了解它,因為它以海關總署令的形式正式規定了下來。另外,它還有了 “身份證”——核查證。
什么叫保稅核查?
保稅核查,是指海關依法對監管期限內的保稅加工貨物、保稅物流貨物進行驗核查證,檢查監督保稅加工企業、保稅物流企業和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保稅監管場所內保稅業務經營行為真實性、合法性的行為。這里我們要注意,保稅核查不僅針對保稅貨物,還包括經營企業的保稅行為。
保稅企業應該了解什么?
保稅加工企業、保稅物流企業以及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保稅監管場所經營企業,我們簡稱為被核查人。
應該了解:
1.2008年7月1日以后海關核查人員實施核查時會向被核查人出示海關核查證。 “核查證”由海關總署統一制發,是海關工作人員依法行使核查職權的專門執法證件。 “核查證”形式為橫式雙面彩色防偽證卡。證卡正面上部印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中英文字樣;中部左側為持證人員著海關春秋制服的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右側基底為淡黃色海關徽志圖案,上印有 “核查證”中英文字樣及持證人員姓名、單位、證件編號等內容;下部印有 “海關保稅核查人員持此證依法執行公務,請予協助”字樣。證卡背面中央位置印有海關徽志圖案,圖案下方標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中英文字樣及持證人員注意事項。“核查證”編號由大寫字母 “HG”及7位數字組成,7位數字與持證人員的海關胸牌編號相同。 “核查證”外套為橫式黑色皮夾和帶透明窗口的掛脖式牛皮卡套兩種樣式。以下就是核查證:
2.保稅核查的范圍。海關自保稅加工企業向海關申請辦理保稅加工業務備案手續之日起至海關對保稅加工手冊核銷結案之日止,或者自實施聯網監管的保稅加工企業電子底賬核銷周期起始之日起至其電子底賬核銷周期核銷結束之日止,可以對保稅加工貨物以及相關的保稅加工企業開展核查。海關自保稅物流貨物運入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保稅監管場所之日起至運出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保稅監管場所之日止,可以對保稅物流貨物以及相關保稅物流企業開展核查。海關自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保稅監管場所驗收合格之日起至其經營期限結束之日止,可以對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保稅監管場所管理和經營情況開展核查。
3.海關核查人員開展核查時可以查閱、復制被核查人與保稅業務有關的合同、發票、單據、賬冊、業務函電和其他有關資料 (以下簡稱賬簿、單證);進入被核查人的生產經營場所、貨物存放場所,檢查與保稅業務有關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貨物 ;詢問被核查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其他有關人員及與保稅業務有關系的情況。
4.海關核查結束時,核查人員應當填制 (海關保稅核查工作記錄》并簽名。實地核查的, 《海關保稅核查工作記錄》還應當交由被核查人的有關負責人或者其指定的代表簽字或者蓋章。
5.海關實施保稅核查,發現被核查人存在不符合海關監管要求的,可以采取以下處理方式,并填制 《保稅核查處理通知書》書面告知被核查人:(一)責令補辦相關手續;(二)責令限期改正;(三)責令按照有關規定提供擔保。
6.違反本辦法,構成走私行為、違反海關監管規定行為或者其他違反海關法行為的,由海關依照海關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