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鋼協建議:保留特鋼產品5%出口退稅修訂稅則標準防范避稅
2008-7-8 13:16: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 中證
中國特鋼企業協會秘書長胡名洋日前建議,保留特鋼產品5%的出口退稅政策,但通過修訂稅則標準防范利用合金鋼形式規避出口關稅的行為。
1~5月份統計數據顯示:其他熱軋合金鋼出口數量同比增長263.21%。“這顯然是不正常的。“胡名洋表示,通過數據的分析、價格的判斷并結合實際情況,可以得出結論:在其他合金鋼的出口數量中,有相當大的比例不是國家鼓勵出口的真正意義的合金鋼。
由于目前普通長材征出口關稅15%、普通板材征出口關稅5%、合金鋼出口則享受退稅5%。
通過加上少量合金,即可將普通鋼材產品轉化為合金鋼材,成本增加僅數十元,而由加征關稅轉為享受出口退稅的收益非常可觀。
胡名洋指出,從各港口現場查看的情況來看,鋼鐵行業的螺紋鋼和線材、盤卷,經過加硼或加鉻,就可達到海關稅則號72283000標準,從原加征15%關稅轉變成享受5%的退稅政策,形成所謂合金鋼出口量大幅度增長局面;另一方面,還有個別碳鋼,蒙混過關,以合金鋼形式出口,也影響到合金鋼棒材出口數量的增加。
“這種所謂合金鋼出口量大幅度的增長,是對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鋼材出口的干擾,特鋼行業甚為憂慮。”
胡名洋建議,國家應對特鋼產品出口給予關注和支持,保留特鋼產品5%的出口退稅政策。同時,修訂海關注釋中關于其他合金鋼的定義,提高對化學成分的限制要求,對符合新成分要求的商品用原稅號,對不符合新要求的歸入其他類。
可以考慮將新增稅則號72283020(即新的含量標準),而合金含量低于1%的該稅則號產品,可不再享受退稅政策。
此外,可考慮實施出口資質標準,更有效控制鋼鐵產品出口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