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PL與4PL需協調發展
2008-7-16 12:50: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王月明
正當人們在對第三方物流(3PL)的理解上還不很深入的時候,第四方物流 (4PL)已經迫不及待地躍出水面,成為物流產業又一關注的焦點。其實,第四方物流只是一種新的物流運作模式,它與第三方物流不存在取代與被取代的關系,雙方應協調、合作,共同發展。
第三方物流存在不足
物流作為一種社會化要求很高的行業,從整個社會、國家或全球的角度來看,第三方物流運作并沒有使社會處于物流運作的最優狀態。第三方物流服務供應商更多關注的是企業客戶的物流成本和物流效率,而很少關注社會整個企業鏈條上的物流成本和物流效率,從而形成社會物流發展的一個難以克服的瓶頸,直接影響著多個行業的發展。
第三方物流就是要整合分散的物流資源——運輸、倉儲等,使物流的實際操作更具有合理性和效率性,但是第三方物流卻不能有效地對企業所處行業或供應鏈的物流系統進行規劃和決策。針對第三方物流的不足出現了第四方物流的概念。
第四方物流的概念是由埃森哲咨詢公司首先提出并注冊的,它將第四方物流定義為:所謂第四方物流是一個供應鏈的整合者以及協調者,調配與管理組織本身與其他互補性服務所有的資源、能力和技術來提供綜合的供應鏈解決方案。由此可見,第四方物流服務供應商實際上具有比較強的領導力,通過提供綜合的供應鏈解決方案來影響整個供應鏈的物流活動,從一個更為宏觀的角度來安排社會物流運作。
兩者相互制約和促進
通過上述對第三方物流和第四方物流的介紹,我們不難發現,第三方物流與第四方物流之間不存在“你死我活”的關系,它們是完全可以 “和平共處”的。也就是說,第四方物流對供應鏈提出的解決方案和對社會物流資源整合的效果直接受第三方物流所進行的實際物流操作效果的影響。同時,第三方物流運作效率又受到第四方物流提出的供應鏈解決方案水平的影響,兩者相互制約、相互促進。
顯然,對物流服務供應商而言第三方物流與第四方物流聯合成為一體以后,將第三方物流與第四方物流的外部協調轉化為內部協調,使得兩個相對獨立的業務環節能夠更和諧、更一致的運作,物流運作效率會得到明顯地改善,進而增大物流成本降低的幅度,擴大物流服務供應商的獲利空間。那么,第三方物流與第四方物流之間存在著如此緊密的關系,是否兩者 “合二為一”就會產生更大的優勢呢?筆者以為并不盡然。
一是對整個社會而言,第三方物流與第四方物流聯合成為一體并不是最有效的,而且第三方物流與第四方物流之間采用合同捆綁或戰略聯盟的形式進行合作,可能帶來的社會效益要遠遠大于第三方物流與第四方物流的聯合,并且也更具有實際意義。
第四方物流匯集了方方面面的人才,能夠從宏觀、中觀、微觀等多角度進行物流運作分析和物流運作管理,提供有效的供應鏈整體解決方案。如果同時讓第四方物流對多個第三方物流服務供應商具有絕對控制權,那么很可能導致物流產業出現寡頭壟斷市場的發展趨勢,這時候社會物流資源整合后的利用率將越過波峰開始向波谷滑落。寡頭壟斷市場的基本經濟特性將適用于物流市場,即第四方物流服務供應商的利益會隨著壟斷程度的加深而上升,同時隨著壟斷程度的加深整個社會物流運作效率的下降和部分社會物流資源的浪費也會明顯出現。
二是如果第四方物流是從第三方物流逐漸發展過渡而來的,那么第三方物流與第四方物流的聯合就是自然產生的,雖然形成性質上會有所差異,但是最終對社會產生的影響是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