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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加快流通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

2008-7-10 13:50: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
摘要:... ...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流通業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促進生產、引導消費、吸納就業、推動經濟結構調整和增長方式轉變等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已成為經濟發展的先導性產業。大力發展流通業對于加快推進我市工業化、城市化進程,打造皖東北中心城市和皖東北商貿中心具有重要意義。為促進我市流通業又好又快發展,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意見。 
一、建立流通業發展資金 
1.市財政每年安排200萬元的流通業發展引導資金,與國家和省資金相配套,用于鼓勵和扶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我市流通業發展規劃要求的重點流通基礎設施建設、商貿龍頭企業培育、大型商貿流通企業引進及推進新型流通業態等。各縣、區要根據實際情況建立相應的流通業發展引導資金,促進當地流通業發展。 
二、鼓勵投資流通業 
2.依據《宿州市城市商業網點規劃》,按照《零售業態分類》(GB/T18106-2004)、《酒家酒店分等定級規定》(GB/T13391-2000)標準等,新建購物中心、商品市場、商場、超市、賓館酒店等大型商業網點,整體經營面積20000m2以上,物流基地營業面積30000m2以上,會展中心營業面積50000m2以上的,對投資者予以資金扶持。 
3.在城市新區和經濟技術開發區投資新建整體經營面積20000m2以上的超市、25000m2以上的商場(不含出租面積)和四星級以上的賓館酒店,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對經營者從企業經營年度起,前兩年按企業實繳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的100%給予財政扶持,第3年至第10年按企業實繳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的50%給予財政扶持;前兩年按企業實繳流轉稅地方留成部分的100%給予財政扶持,第3年至第5年按企業實繳流轉稅地方留成部分的50%給予財政扶持。經營期不滿10年的,對經營者從企業經營年度起,前兩年按企業實繳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的100%給予財政扶持,第3年至第5年按企業實繳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的50%給予財政扶持。 
三、深化企業改革 
4.鼓勵各種資本參與流通企業改組改造,收購國有流通企業一次性付清收購款的,可以給予10%以下的優惠;一次性付清確有困難的,可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但首期付款不低于總價款的30%;經評估對沒有凈資產的流通企業,在受讓方承擔全部債權債務的基礎上,可以實行“零”資產整體轉讓,或將有效資產剝離經營。 
5.國有流通企業改制,根據企業的經營需要,對原使用的劃撥土地使用權進行處置,可采取出讓、租賃等有償方式。對于拖欠財政部門的借款,經財政部門批準后,可采取直接轉增為改制后企業的國有資本金或由改制后企業承繼等方式解決;對于其他債權,應通過協商辦法解決。經財政、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同意,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國有流通企業可以通過出售所持國有產權抵償歷史債務。企業待處理的流動資產損失、潛虧掛賬,歷史遺留的壞賬以及其他資產損失,經批準予以沖減企業所有者權益;納稅確有困難的流通企業,可按現行規定申請減免生產性用房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要妥善安置改制企業職工,維護社會穩定。對流通企業依法出售自有產權的營業或辦公用房收入,應優先留給企業用于集中一次性解決企業對職工的歷史拖欠,繳納社會保險費,依法安置職工。改制企業凈資產不足以支付職工安置費和保險費的,應通過同級國有資產經營機構統籌解決。對向企業經營者或職工定向出售的國有中小流通企業資產,要規范“招、拍、掛”程序,在履行決策、資產清查、財務審計和資產評估審核程序后,在同等價格條件下,優先賣給本企業職工。 
6.省、市培育的重點流通企業集團自主實施內部重組過程中,涉及到企業資產、股權變動的,免交相關費用;未涉及產權變動的,免收由于內部企業間收益轉移而發生的重復費用。 
四、提升流通業現代化水平 
7.流通企業購置用于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投資額可按一定比例實行稅額抵免。 
8.連鎖企業配送中心以及其他大型商貿流通服務企業使用的大型冷藏、冷凍和各類生產加工設備,經供電部門確認后,報物價部門批準,其用電設備單獨計量,按工業用電價格標準收取電費,逐步實現商貿流通企業與生產企業水、電、氣同價。 
9.全市范圍內跨縣區經營、統一核算的直營連鎖企業實行總部向所在地稅務機關統一申報納稅;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免稅農產品,可按13%計算抵扣進項稅額;從農業生產單位購進農產品的,可用農業生產單位開具的普通發票作為進項稅額抵扣憑證。 
10.投資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業項目,可優先安排項目扶持資金。 
五、保障流通項目用地 
11.新建和改造流通項目經政府批準后,實行優先供地,在政策范圍內加強協調辦理相關土地收儲、出讓、登記等手續。投資流通業用地采取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長期限為40年。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期滿后,使用者可優先續期。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依法轉讓、出租、抵押或作為合資、合作經營的折股投資。 
12.企業以原使用的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引進資金和設備建設物流配送中心,可在依法辦理經營性用地出讓手續、并按市場價格補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將土地使用權作為法人資產出資。根據城市規劃需要,對舊倉庫等設施進行拆遷易地改造且新建物流配送中心的,政府在拆遷或收回企業土地使用權和建筑物時,應依法進行合理補償,并在城市物流規劃用地上給予相應安排。 
六、實施收費優惠 
13.新建購物中心、商品市場、商場、超市、賓館酒店、物流配送中心、會展中心等流通項目,營業面積在10000m2以上,在建設過程中涉及的行政事業收費、政府性基金,凡符合減免政策的一律按規定減免;屬上繳中央和省的各項費用按規定標準的最低限收取;其他收費項目執行優惠扶持措施。 
14.商貿流通企業新增加崗位中當年新招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金的,按實際招用人數給予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4800元。 
七、培育壯大骨干企業 
15.在全市范圍內培育10戶重點流通企業,對重點培育的流通企業,每兩年評選一次,按其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給予資金扶持,并實行動態管理。 
16.對年度經營規模進入全省同行業十強或綜合實力躋身全國同行業前100名的流通企業,流通企業當年實際上繳稅金超過1000萬元的,分別給予獎勵。 
17.對流通企業獲得中國馳名商標、中華老字號、國家級金鼎百貨店、國家特級酒店、國家級重點市場等國家級榮譽稱號的給予獎勵。 
八、優化發展環境 
18.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建立健全市場運行管理體制和商品價格監測機制,防止和查處生產流通環節隨意抬高物價、以次充好、制假售假、無序競爭等非法經營行為。加強對生豬屠宰、成品油、典當、拍賣、酒類、二手車交易、廢舊汽車回收拆解等特殊行業和重要商品的市場監管,制定行業發展規劃,完善長效管理機制。全面實施“食品放心工程”、“三綠工程”,切實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 
19.嚴格規范對企業的檢查。在保證有效監管的前提下,提倡工商、質監、衛生、稅務、物價、環保、城管等行政管理部門對流通企業實行聯合檢查。對連鎖企業統一配送商品的抽檢工作,要統一安排,集中在連鎖企業總部或配送中心抽檢,嚴禁重復檢查、重復處理。 
20.加大組織協調力度。投資1億元人民幣以上的或市政府直接調度的重點流通項目,實行市級領導聯系企業制度,幫助協調解決開工及經營中的問題。 
各縣區、各部門要根據本意見要求,結合實際制訂可操作的具體規定,落實責任,通力合作,共同推動全市流通業又好又快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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