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速公路收“超時費”
2008-6-4 13:34: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司機徐師傅5月30日開一輛廂式大貨車從上海回杭州,走的是杭浦高速,他從奉賢入口上高速,途中在平湖服務區吃了飯、加了柴油。等到鹽倉出口下來,收費站工作人員對他說,本來該收160元,但由于他超時,必須加收“超時費”,一共290元。徐師傅當場愣了,“跑高速,只聽說超速,沒聽說過還會超時”。
工作人員說,按照正常行駛速度,從奉賢到鹽倉應該3個小時,可徐師傅開了5個小時。
記者采訪了解到,浙江省高速公路現已實施聯網收費,為防止個別駕駛員(車主)之間調換通行卡,逃繳或少繳車輛通行費行為,在聯網收費系統中設置超時行駛車輛處理程序,收費人員按聯網收費協議中的有關流程處理,也即“超時罰款”。
可以明確的是,在服務區停留的時間或者因交通事故等原因而滯留的時間,都是可以被扣除的。所以駕駛員應注意在服務區就餐、住宿、加油或修車時,記得索要發票并保管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