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運費話語權缺失之“三宗罪”
2008-6-24 14:17: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第一宗 進口企業分散
2005年,我國擁有進口資質的企業超過500家,這使得我國在海運定價方面原本應當具有的強勢地位被分解。另一方面,海運市場則基本掌控在少數幾個航運巨頭手中,他們以合力應對分散的中國企業,各個擊破,最終不斷強化定價權,推動海運費飆升。第二宗 長協比例太低
日本鐵礦石進口企業的長期租船協議比例占據了高達70%的比例,留給投機者的炒作空間很小,海運費相對穩定。而我國企業仍然大量采用現貨招標租船方式,鐵礦石長期合同海運量僅占全國進口鐵礦石的15%左右,加之我國鐵礦石進口存在著月份之間的不平衡,給投機者留下了大量可乘之機。第三宗 海運業務分離
在日本,許多鋼鐵企業本身就經營海運業務,即使那些沒有海運業務的企業,也通過與海運巨頭相交叉持股形成利益共同體,而我國鐵礦石進口企業很少與海運企業有利益交叉,大大降低了我國企業抵御風險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