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出口受限產品經第三國轉口的物流方案
2008-6-11 23:45: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中國出口受限產品經第三國轉口的物流方案
一、什么是“出口受限產品”?
凡長期從事外貿出口的朋友大多知道,在中國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以前,外貿出口是由國家、地方的外貿專業公司壟斷,而且許多出口商品要有出口許可證才能報關出口,那個時候的中國出口受限產品非常多,舉不勝舉。
隨著市場的開放,尤其是中國加入WTO之后,進出口經營權放開,大量的生產企業享有了自營出口權,大量的出口產品取消了出口許可證管理。
但紡織品、服裝出口歐美,仍有配額限制,這個是典型的中國出口受限產品,它受到出口額度的限制。
另外一種情況是:大量物美價廉的中國出口產品出口到國外,對進口國的相關生產行業形成沖擊,因此,不斷有中國出口產品在國外遭到反傾銷,這些遭到國外反傾銷的產品在進口國的進口商申報進口時,要額外征收反傾銷稅,它受到的是進口關稅額外稅賦提高的阻攔。
因此,配額問題和國外反傾銷問題成為中國出口貿易的兩大攔路虎。
基于上述理由,我們可以將現階段的中國出口受限產品定義為:原產于中國的出口商品,在出口到國外時受到配額限制,或者存在“反傾銷稅”的各類產品。
它們的一個共同特征是:國外進口商在進口此類中國產品時,進口成本包含配額費或者進口環節的反傾銷稅額。
相對于中國出口商而言,中國出口商在出口此類產品時,受到了出口數量的額度限制,增加了配額成本或者是由于進口稅率的提高,削弱了此類中國產品在國外市場與其他國家同類產品的價格競爭力。
二、中國出口受限產品在常態下的物流方式與成本分析:
這種方式是指:在存在配額或反傾銷稅情況下,中國商品以直航方式直接出口到進口國目的港,國外進口商以中國出口商提供的中國原產地證書及相應的出口文件清關。
此種方式下,物流成本、額外清關成本的構成:
1、配額產品:中國裝運港——進口國目的港的海運費,配額費。
以一個40’柜裝3000打棉質褲為例,去歐洲的這類配額(EEC6)價格在很長一段時期是USD3.00/打,輸美配額(USA347/348)更高達USD 14.00/打,那么僅僅是配額費,這一個40’貨柜的輸歐配額費已經達到USD 9000.00,輸美配額費則達到USD42000.00,海運費還未計在內。
2、反傾銷產品:中國裝運港——進口國目的港的海運費,反傾銷稅
以一個20’柜,貨值為USD30000.00的出口歐盟的塑料袋為例,歐盟對中國塑料袋的反傾銷稅率為28.8%,進口環節,歐盟進口商需支付的反傾銷稅為USD30000.00×28.8%=USD8640.00,直航海運費尚未計算在內。
如果是一個20’柜的不銹鋼螺絲(緊固件產品),貨值則為USD100000.00,歐盟的反傾銷稅率為11.4%(最低),進口商需支付的反傾銷額更高達USD11400.00。
三、中國出口受限產品經第三國轉口的物流方案及成本分析:
這種轉口方式就是指:在出口受限產品時,貨物仍然在中國口岸發運,但不以直航方式直達目的港,而是選擇一個國際中轉港口,將直航變為:頭程由中國口岸發送貨柜到中轉港,在中轉港完成換柜重新發運,二程由中轉港到最終目的港。在換柜的同時,完成第三國出口文件,用第三國原產地證書及相關配套出口文件做為國外進口商的清關文件。
在這種物流方式下,海運成本會比直航方式高,但由此規避的高昂配額費或反傾銷稅則是完全可以抵消轉運成本的。
做第三國轉口的全程費用項目為:頭程海運費,中轉港換柜轉口費,二程海運費,文件費。
我們假設直航海運費等于二程海運費。
則只需要將頭程海運費+中轉港換柜轉口費+文件費的總和,與配額費或反傾銷稅做一個比較,就可以知道可節省的費用額。
下面試以幾個實際操作的案例說明比較:
在操作一個40’柜3000打棉質長褲出口歐洲時,當時輸歐配額EEC6價格為USD3.00/打,僅配額費即為USD 9000.00。而以轉口方式操作,客戶支付的頭程海運費,換柜轉口費,文件費之和僅為USD2900.00,一個貨柜節省費用約USD6100.00。
在操作一個40’柜3000打牛仔褲出口美國時,當時輸美配額價格USD 14.00/打,僅配額費即為USD 42000.00。而以轉口方式操作,客戶支付頭程海運費,換柜轉運費,文件費,再加二程海運費,全程費用也不超過USD 10000.00。
再看看兩例反傾銷產品的轉運實例:
一個20’柜塑料袋和一個20’柜的螺絲釘的反傾銷稅分別達到USD 8640.00和USD 11400.00,但在支付了頭程海運費,換柜費,文件費之和大約USD 2400.00之后,規避了反傾銷稅,分別節省費用達到USD 6240.00和USD 9000.00。
四、什么樣的產品比較適合第三國轉口?
通過上述成本分析,我們可以看出:
1、配額價格高的產品,用第三國中轉方式,配套第三國原產地證及相關出口文件,可節省的費用比較可觀。
2、貨值較高的反傾銷產品,盡管國外的反傾銷稅率不是太高,但由于稅基比較大,也適合用第三國轉口方式。如上述例子中,盡管不銹鋼緊固件的反傾銷稅率不算高(11.4%),但一個20’柜的貨值已達10萬美金,反傾銷稅已超過1萬美金,用轉口方式出口,清關成本優勢很大。
3、貨值不高,但反傾銷稅率相當高的產品。例如:一個20’柜的鑄鐵井蓋,貨值僅3萬美金左右,但是歐盟對中國的該類產品的反傾銷稅率高達47.8%。再比如節能燈,反傾銷稅率更是達到66%左右,在這種高關稅壁壘情況下,進口商根本無法正常進口。選擇中轉方式出口比較好。
五、經第三國中轉的必備第三國文件。
第三國中轉,在物流程序上,將一個原本的直航方式分解為:頭程海運、中轉港換柜、二程海運。
這種物流方式的操作,看似非常復雜,其實,經過國際貨代公司與中轉港的貨運代理從中操作,非常容易實施。
但是在文件方面,必須注意幾個方面的問題:
1、必備的最重要的轉口文件是第三國原產地證書,而且是第三國生產商申請的C/O或Form A比第三國貿易商申請的文件更可靠。
2、文件出具國如果與中轉港不屬一個國家或地區,則必須提供支線航班的提單,從物流流向方面完備文件。
3、第三國生產商申請的出口證明等相關文件要配套。
4、第三國出口商的出口發票,裝箱單應與轉口貨物明細一致。
5、轉口到一些特殊國家(如中南美洲、土耳其等國)的出口文件,還需要有大使館加簽原產地證書及相關文件。
六、第三國轉口的適用條件
第三國轉口方式必須是在出口商與進口商充分溝通達成一致意見下才可適用,絕對不可能存在其中一方隱瞞另一方而獨自使用第三國轉口方式的情況。
對于出口商而言,必須在產品的包裝方面著手準備轉口貨物,因此,產品的外包裝只能采用中性包裝或注明第三國產地。因為進口商在進口時申報的產品輸出國為出具文件的第三國。
對于進口商而言,他必須明知申報進口時清關文件是來自于轉口國或相鄰國家和地區,但實際貨品出產地是中國,如果以信用證方式結算,在信用證須注明第三方文件可接受的文字表述。
因此,在實際操作中,既有進口商主動要求出口商提供第三國原產地證供其清關的情況,也有進口商向出口商推薦利用第三國文件清關的情況,或進、出口雙方均被配額或反傾銷稅兩大攔路虎阻礙了貿易進程,而不得不求助于第三國原產地的情況。
當然,這種轉口物流方式并不是一種主流的物流方式,只有出口受限產品中的一部分選擇這種出口方式, 在如何應對國外的反規避調查方面,出口商也好、進口商也好,選擇一個合適的中轉國或中轉地區,選擇第三國生產商申報的出口文件,同時,考核第三國出口文件的真實性和完備性,都是有效規避風險的必要做法。
比較適合做轉口的國家和地區有香港,澳門,新加坡等。除了這幾個國家或地區的原產地證,另外如:東南亞的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菲律賓等國家的第三國原產地證書都比較經常使用來做轉口文件。應該選擇合適的轉口港,配套相應國家和地區的原產地證書,從物流流程到出口文件的配套進行整合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