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車為客戶免費送貨也是非法營運
2008-4-22 5:02: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林師傅(化姓)是蘇州市一家企業的專職駕駛員,今年4月8日中午,林師傅駕駛單位的面包車給南京一家公司送貨時,被南京市交通局下屬的南京市交通運政部門的工作人員發現,面包車在無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運輸貨物,屬于非法營運,需要接受行政處罰。
拿著罰單的林師傅很納悶,單位的面包車免費給客戶送貨上門,這項免費服務怎么成了具有經營行為的運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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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在江寧區一公司大院內看見了林師傅,此時公司內的工作人員正在從面包車上抱下一箱箱東西,該面包車懸掛蘇州的黑色牌照,車內空間很大,后排座位上都載滿東西。
據林師傅介紹,自己是蘇州一企業的專職駕駛員,經常需要開車給單位送貨。4月8日這天,林師傅接到通知,南京一企業購買公司產品,數量很多,而且要限期到貨。
眼看時間緊迫,公司領導決定讓林師傅開車跑一趟南京送貨。
“我們公司的貨物全國銷售,因此一般少量的貨物委托快遞公司郵寄。為方便顧客,公司專門買了輛面包車,一般公司就自己用用,偶爾給客戶免費送貨上門。像南京這家公司要的貨物多,時間又急,自然我就開車送。當天我的車行駛到滬寧高速南京馬群段時,被南京運政稽查人員攔下。檢查后,運政人員說我的車無營運證,屬于非法營運,要扣車罰款。”林師傅說。
車子被扣罰款,這邊南京的客戶又催著交貨,著急的林師傅趕緊和南京運政部門聯系,對方表示,這是非法營運,按照相關規定,應當處以3萬至10萬元人民幣的罰款。林師傅一聽罰款這么多,立即向公司領導匯報情況。
最后,鑒于公司是初次犯錯,南京運政部門根據林師傅公司的困難申請報告,罰款5000元人民幣。
事情結束了,林師傅也把貨物按時送到客戶手中,不過林師傅對于此次罰款百思不得其解:面包車懸掛蘇州黑色牌照,一看就知道是單位的內部車輛。以前去外地免費送貨上門,從未有運政部門的稽查人員檢查,而且也未聽說要什么營運證。因為這是公司的車輛,內部使用,這次送貨還是免費送貨上門,屬于免費為客戶服務的行為,根本不產生運費問題,為什么南京運政部門認定為經營行為呢?
4月9日上午,記者陪同林師傅一起來到南京市運管處了解情況。聽說該情況后,南京市運管中心政策法規科的工作人員拿著罰款單據和調查筆錄表示,林師傅開車運送商品的行為屬于經營活動。這樣的運貨車輛面對社會公眾,仍屬于運輸經營活動,按照規定必須辦理行政許可。
雖然林師傅公司的車輛名義上是為顧客免費送貨,但仍屬于經營活動,為客戶送貨產生的費用,計入經營成本,依據相關規定應辦理相關手續。
在運輸過程中,有多種費用結算的方式,包括運費計入貨價成本、運費計入工程造價成本、運費計入勞務費承包費成本等,這都屬于經營活動。
面對工作人員的解釋,林師傅認為這種說法太牽強,公司是給客戶免費送貨上門,由于客戶的需求量很大,公司給予客戶優惠,因此就是免費送貨上門,不存在運費的問題。
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其實還是林師傅不理解如何看有無運費。雖然這次運輸表面上沒有任何運費,但實際上運費等已經計入貨價成本之中,所以運政部門認定車輛屬于經營性運輸。工作人員最后建議,為方便運輸,林師傅應盡快向當地主管部門提出申請,辦理營運證后方可上路送貨。
那么,免費為顧客送貨到底屬不屬于營運呢?記者從有關部門了解到,早在2006年,安徽省高院曾經針對免費為顧客送貨是否屬于營運的案件進行審理,經最高人民法院和交通部協商后認定,免費為顧客送貨的行為屬于營運。目前,浙江、安徽等地已經將為顧客免費送貨的行為視為營運。各單位必須得到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后方可進行運輸。
采訪結束前,南京市運管處法規科的張科長呼吁廣大生產廠家和服務單位,不能用無證面包車從事運送商品的活動。如果有急運商品,可以用貨車或者委托有營運資格的運輸單位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