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公司損壞客戶貨物 賠償成難題
2008-3-29 12:20: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現在好多人寄東西都會選擇快遞公司,不但快捷,而且也很方便。但如果貨物在運輸過程中損壞了該怎么辦呢?西安的張先生就遇到了這樣的問題。
張先生是西安市一家物業公司的員工,3月初,小區的電梯出現了故障,他們聯系到北京的一家公司購買了急需的零件,通過順豐快遞公司郵寄。貨物送到時,張先生并沒有當場驗貨。可快遞公司的工作人員剛走,他就發現貨物損壞了。
張先生:打開以后發現有問題,他們郵遞人員已經走了。我就趕快給他們打電話,溝通了以后他們讓我拿過來。
經過溝通,快遞公司也承認貨物是在運輸的過程中損壞的,但說到賠償問題,雙方卻一直無法達成協議。
張先生:理賠的方式就是他們說按照運費的三倍。運費是25元,賠償就是75元。我的這個貨物價值560塊錢。 既然你們承認了是你們的失誤,你們最起碼按照原價賠償。
記者跟隨張先生來到順豐快遞公司高新送貨點,這里的工作人員說,按照他們的規定,如果貨物出現丟失等情況,他們最多只能按照運費的六倍賠償,對這樣的答復,張先生顯然無法接受。
張先生:是你們的失誤,那你就要全額理賠。
快遞公司表示,他們會繼續跟張先生協商。
編后:其實《快遞服務行業標準》中有一項明確規定:快遞運單的內容應包括是否保價及保價的金額。但我們了解到,順豐快遞公司沒有按照行業規范,給客戶提供物品保價這項業務,結果出現問題時造成了這場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