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進入出口監管倉庫視同出口 "入倉退稅"在太啟動
2008-3-25 13:28: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幾十萬元并不是一個小數目,這筆資金原本要被占壓幾個月,現在,‘入倉退稅’幫助我們解決了這個問題,給我們企業發展增添了后勁。這不僅節約了運輸費用和報關費用,而且出口貨物的時效性也大大提高。”南京利富化工有限責任公司相關負責人高興之情溢于言表。原來,該公司于日前出口的一批化工品——雙甘膦,在進入太倉口岸出口監管倉庫后,享受到了“入倉退稅”政策帶來的益處。
當日,還有其他3家企業也享受到了同樣的待遇,這4家企業共入倉貨物72噸,金額36萬美元,涉稅35萬元。據悉,這也是自去年12月初,太倉口岸出口監管倉庫成為國家“入倉退稅”政策試點后,太倉海關首次辦理“入倉退稅”業務。
據太倉海關人員介紹,“入倉退稅”是指出口貨物不用實際離境,只要進入取得國家入倉退稅政策試點的出口監管倉庫即被視同實際出口,企業可及時從海關辦理出口退稅手續。而企業進入沒有取得“入倉退稅”政策的出口監管倉庫出口貨物,辦理出口退稅的時間少則一月,多則半年或一年,這在客觀上影響了企業出口的積極性,限制了出口貨物按現代物流模式運作。而“入倉退稅”這一政策破解了企業的出口難題。
享受入倉即予退稅政策后,出口企業領取報關單退稅聯的時間,可以由原來的100天左右縮短到2至3個工作日,可以解除辦理“免、抵、退”手續時效限制的后顧之憂,提高資金周轉率15%以上。這一政策的實施,將充分促進太倉口岸的倉儲、出口、貨代等物流業的發展,成為物流企業發展的強勁助推器,同時也會使太倉港功能進一步完善,港口吞吐量進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