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協細數快遞“六宗罪”
2008-2-24 12:20: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本報訊收貨后快遞公司人間蒸發;先簽字后驗貨的霸王條款讓消費者很不快……昨日,記者從常州工商局消保處獲悉,2007年,“12315”共收到有關快遞服務咨詢、申訴、舉報共計124件,與2006年相比增加了133%。快遞服務為何成為眾矢之的?消保部門列舉了市民反映最為強烈的“六宗罪”:
騙貨一些無證經營的公司,利用上門接貨的方式將消費者的貨物騙到手后,就玩起了“人間蒸發”的老把戲;
丟了白丟一些貨運公司在運輸過程中將消費者的托運物丟失后,以消費者沒有保價為由,只同意按運費的倍數賠償;
霸王條款有的貨運公司送貨上門后不提醒消費者當場驗貨,而讓收貨方直接簽字,或只能先簽收后驗貨,當消費者發現貨物丟失或損壞時,又以消費者已簽收為由推卸責任;
快遞成慢遞消費者秦某4月9日委托一家快遞公司寄2件衣服和1條褲子,承諾兩天到達湖南,但過了一個月對方還沒收到,速度可與“烏龜”相媲美;
扯皮一旦出現糾紛,收貨方、送貨方就相互扯皮,有的甚至將責任推到業務員、門衛等人的身上。去年7月7日,消費者冷某委托快遞公司寄了三票快件,其中一價值7000多元的快件不慎遺失,快遞公司稱此事由已經辭職的業務員陳某負責,讓消費者與陳某自行解決;
合同埋“地雷”不少貨運公司的格式條款暗含違背有關法律的不平等條款,如:隨意處置逾期、滯留貨物,擴大“不可抗力”范圍,擅設條款免責等。
消保處有關專家提醒消費者:在接受快遞等貨運服務時要選擇正規的、信譽好的公司,交貨之前最好要查看對方的營業執照,對上門收貨的要特別慎重;托運貨物之前要仔細查看托運單,并詳細閱讀內容;貴重貨物與普通貨物最好分開托運,對貴重物品最好采用保價方式托運;收貨時,切記先打開驗貨再簽字。專家同時建議有關部門盡快制定行業標準,對該行業加以規范和約束。正是物流行業存在諸多的法律空白,才會出現投訴多、解決難等種種不盡如人意的現象,可見,制定相應的行業標準勢在必行。(肖寶 莊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