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采購師培訓 考試工作程序及要求
2008-1-7 4:14: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培訓中心相關工作程序
訂購教材:
1. 傳真加蓋公章的《教材征訂單》,同時匯款至指定帳戶;
2. 培訓部在收到培訓中心征訂單及匯款憑據傳真件后即將教材發至培訓中心指定地點;
3. 如培訓中心有特殊要求,應及時與培訓部協商;
4. 物流公司送貨時,培訓中心應當面清點數量,有無破損,確認后簽收。如有問題,可拒簽并立即與培訓部聯系;
5. 匯款到帳后,開具發票。
注:請培訓中心適當提前預訂教材,以免因出現意外延誤正常培訓。
招生階段
1、 按照《注冊采購師職業資格認證管理辦法》的規定,審核學員資格;
2、 填寫《培訓報名表》,收取《畢業證書》復印件、小二寸彩色照片至少4張(其中2張交于注冊采購師認證辦公室備作培訓證書和資格證書,分兩次交,資格證書相片,考試通過人員名單公布后再提交)、身份證復印件等資料,分類登記;
3、 不得超范圍招生,不得虛假宣傳;
4、 收費標準要符合文件規定,同一城市同一價格;
培訓階段
1、 以電子郵件方式報《課程表》
時間:在每期培訓班開始上課后一周內;
內容:包括學員人數、授課時間、課程內容、相應內容的講師等項目;
2、 建議填寫《授課記錄》和《學員意見反饋表》;
時間:每次上課
3、 報《學員情況一覽表》和照片。
時間:每期培訓班結束前兩周內。
表格要求:以電子郵件方式按統一格式填寫。
姓名的漢語拼音必須為大寫,每個字之間有空格。如:Huang Feihong
身份證一欄必須是“文本”格式。
在校應屆畢業生和在職人員需分別填報。
照片:彩色小二寸1張,背面寫名字,按名單順序粘貼或包裝;
注意:不及時報表的,學員將不能參加最近一次的考試。
辦理培訓證書
1、 交培訓管理費
時間:每期培訓班結束前。最遲不得晚于考試報名截止日。
注意事項:匯款單必須注明“XX培訓中心采購師培訓管理費”字樣。
2、 培訓證書編號及制作
時間:一般在收到資料和管理費后四周內制作完成。
認證辦公室將《培訓學員名單及培訓證書號碼表》提供培訓中心和考試中心各一份。
考試報名
1、 向考試中心提供資料資料:
考生提供:《考試報名表》、小二寸彩色近照兩張、身份證復印件、畢業證書復印件(在校生除外)。
培訓中心代學員辦理報名手續時,還要提供《考試報名匯總表》,其中必須包含姓名、姓名的漢語拼音、身份證號、培訓證書號、在職或在校等項目。考試前未能收到《培訓證書》的,以《培訓學員名單及培訓證書號碼表》辦理考試報名。注意:必須分級別填報。
上一次全國統考前已參加培訓未參加考試或考試未通過的學員,必須在表中單獨列出,并且必須提供《培訓證書》原件供考試中心審核。
2、 時間:以考試中心要求為準。
3、 考試中心依據《培訓學員名單及培訓證書號碼表》及有關資料接受考試報名。
4、向考試中心交考試費。
成績發布及資格認證
1、 通過學員名單及成績發布:
認證辦公室將成績合格的學員名單通知考試中心,考試中心再分別通知相關培訓中心;
考生通過上網查詢本人成績;
2、 成績復核:
時間:在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一個月之內;
學員向考試中心交費后由考試中心統一上報查詢。
報復核成績名單:包括姓名、準考證號、身份證號等內容。
3、 辦理資格證書
寄照片:小二寸彩色近照一張按成績合格的學員名單順序每20張一包寄認證辦公室;
交認證費:按通過學員名單一次性匯入指定帳戶,提供發票戶頭名單。
4、 《見習采購師資格證書》換發《采購師資格證書》
需提供的資料:《見習采購師資格證書》原件、學歷證書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從事采購崗位工作證明、小二寸彩色近照一張;
以電子郵件方式報《換發資格證書人員名單》,見統一格式。
注意:必須是取得大專學歷、從事采購工作滿一年。
考試中心相關工作程序及要求
機構設置:
成立領導小組,由單位領導擔任組長。下設考務辦公室,專人負責考務工作和與聯合會培訓部的日常溝通(此人要對工作認真負責且相對固定)。每次考試設主考、副主考、巡考、監考等專職人員,并且職責分明。
考試報名:
1、 報名前:
提前通知各培訓中心:報名截止日期、資料要求、報表要求;
2、 報名時:
考試中心依據注冊采購師認證工作辦公室提供的《培訓學員名單及培訓證書號碼表》接受培訓中心和考生報名。
對于上一次全國統考前已參加培訓未參加考試或考試未通過的學員,除按規定提交相關材料外,考試中心必須認真審驗、登記學員的培訓證書原件,留存培訓證書復印件。
3、落實考場資源,統計每個考場座位數。
報名完成后:
1、按考生分布設置考點、安排考場、編寫準考證號碼:
同一城市只能設置一個考點,同一城市同一級別考生超過30人必須設考點。
不同培訓中心考生混合編排。
2、以電子郵件方式報《各考點考場安排表》、《考生名單匯總表》,按指定帳戶交考試費:
時間:在每一次全國統考日20日之前;
注意:任何考生信息的變動,培訓中心必須報考試中心,由考試中心及時報認證辦公室。若未經認證辦公室審核同意而變動《考生名單匯總表》,致使參加考試的人員與《考生名單匯總表》不符的,成績作廢,有關責任由考試中心承擔。
3、制作和發放《準考證》:
準考證樣式必須使用統一模版;(模版見附件)
最遲應在離考試10天前將《準考證》發到考生本人;
準考證編號規則:
采購師準考證編號共13位,依次由五個方面的信息組成:年份、考試中心所在城市長途電話區號、當年考試的次數、級別、考生序號。
年份:第1至4位,如2005 或 2006;
考試中心所在城市長途電話區號:第5至7位,區號為三位的按三位編寫,區號為四位的取后三位。如,沈陽區號024,編號中取024;哈爾濱區號0451,編號中只取451;
當年考試次數:第8位,當年第一次考試為1,第二次為2;
級別:第9位,采購師為1,高級采購師為2,注冊采購師為3;
考生序號:第10至13位,當地全部考生排列序號。
如:2005731110123 表示2005年 長沙 第一次 采購師考試 第123位考生
特別注意:為避免采購師和物流師考試的準考證編號混淆,采購師考試準考證編號方式進行了調整!
考前準備:
1. 確定各考點責任人;
2. 為應對考試過程的突發事件,制定應急預案;
3. 制定監考注意事項;
4. 對考務人員進行考前培訓(學習有關文件、管理辦法、規定,詳細了解工作程序和要求);
5. 布置考場統一規范
A. 考場周邊張貼路標;
B. 考試場所懸掛橫幅;
C. 考點內顯著位置張貼考場紀律;
D. 每個考場門口粘貼考生座次表;
E. 每張課桌粘貼考生準考證號;
F. 準備必要的考場用品(鉛筆、橡皮、草稿紙,封裝試卷所需工具等);
6. 制作考生簽到表;
7. 制作監考時配戴的證件。
試卷交接:
1. 試卷交接及保管須由專人負責,姓名及聯系方式于考試前十天通知培訓部;
2. 巡考員攜試卷乘火車或飛機到考試中心所在城市,試卷交接員須進站臺或接機廳接站;
3. 在考試中心,巡考員與試卷交接員履行交接手續:清點數量,檢查包裝是否完好,在交接單上簽字;
4. 將試卷存放于保密室或保險柜中;
5. 省內其他考點的試卷交接工作由考試中心負責,步驟同3、4條。
考試:
1.考生進入考場,監考老師要求考生填寫簽到表(兩場考試均要求簽名);
2.考前20分鐘由專人將試卷從保險柜中取出,核對無誤后發給各考場監考老師;
3.考前10分鐘,監考老師宣讀考場紀律,開啟試卷袋,發放機讀卡,指導考生準確填涂準考證號;
4.兩場考試均于考前5分鐘,打開試卷袋,按A、B順序發放試卷;
5.考試期間,考生對試題提出的任何問題,監考老師一律不予答復;
6.考試結束前15分鐘,監考老師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時間;
7.考試結束,要求考生立即將試卷反扣桌面,監考老師依次回收試卷。
8.試卷回收后,監考老師清點數量無誤后,按準考證號順序分A、B卷分別將試卷裝訂(要求沿裝訂線裝訂),放回原試卷袋,粘貼封條,監考老師在試卷袋上簽字;
9.兩場考試結束,監考老師認真、如實填寫考場紀錄,并將紀錄與考生簽到表一同放入試卷外包裝袋封裝;
10.試卷封裝完畢,由各考區負責人將試卷送至考試中心,由試卷交接人員與巡考人員進行試卷交接;清點數量、簽字,完成試卷交接工作。
11.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藏、截留試卷。發現的破損試卷、印刷廢卷一律上交考試中心,交由巡考人員返回認證中心;
12.考試結束后一周內,向培訓部提交考試工作總結。
成績發布及資格認證
1、通過學員名單及成績發布:
認證辦公室將成績合格的考生名單通知考試中心,考試中心通知本省相關培訓中心;
考生通過上網查詢本人成績;
2、成績復核:
時間:自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一個月之內;
學員向考試中心交費后由考試中心統一上報查詢。
報復核成績名單:包括姓名、準考證號、身份證號等內容。
3、辦理資格證書
寄照片:小二寸彩色近照一張按成績合格的學員名單順序每20張一包寄認證辦公室;
交認證費:按通過學員名單一次性匯入指定帳戶,提供發票戶頭名單。
注冊采購師認證辦公室聯系方式
一、 政策咨詢、培訓及考試管理、證書辦理:
010-68392018轉/121/ 68391314 傳真:010-68392018-120
電子郵件: cgs@clpp.org..cn
考試中心、培訓中心申請:010-68391310 68391314
二、 教材訂購:
聯系人:徐雪琴
010-68392018-161 68391310
三、 賬戶及賬號:
交培訓管理費、購買教材時,匯款到如下賬戶:
收款單位:北京迪騰供應鏈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開戶行:招商銀行北京首體支行
賬號:6280618910001
交考試費、認證費時,匯款到如下賬戶:
收款單位:北京中物聯物流采購培訓中心
開戶行:興業銀行北京甘家口支行
賬號:102200021608
四、 注冊采購師認證工作辦公室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區月壇北街25號1號樓1314室
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培訓部
郵編:100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