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橋費不在取消范圍 繼續征收
2008-12-24 19:45: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國家五部門聯合下發取消公路養路費等六項收費的通知蘭州市有關部門表示——路橋費不在取消范圍繼續征收
本報訊(記者石玉龍)按照國務院關于實施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要求,12月22日,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監察部、審計署等五部門聯合下發通知,明確了取消公路養路費等6項收費相關政策。但記者12月23日在蘭州市貸款建設路橋車輛通行費收費管理處采訪時,該處相關負責人明確表示:路橋費不在此次取消的相關收費項目之列,蘭州市路橋費依然照收。
當日,不少有車一族打進本報熱線反映,根據《通知》第五條“今后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規定外,任何地方、部門和單位均不得設立新的與公路、水路、城市道路維護建設以及機動車輛、船舶管理有關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各地區、各有關部門違反國家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審批管理規定,越權出臺與公路、水路、城市道路維護建設以及機動車輛、船舶管理有關的收費基金項目均一律取消”的規定,蘭州市的路橋費也是圍繞城市修路架橋征收的費用之一,是否也在取消范圍之內?
就此,蘭州市貸款建設路橋車輛通行費收費管理處一負責人表示,路橋費是依據國務院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已批收費項目,不是新設收費項目,而且不是公路、水路、城市道路維護建設以及機動車輛、船舶管理有關的收費項目,它是城市市政設施和市政道路建設還貸收費項目,因此蘭州市路橋費不在取消范圍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