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推進多邊及區域經濟合作 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促共贏
2008-12-22 18:33: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對外開放30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和統一部署下,我國積極參與多邊和區域經濟合作,取得眾多成果。多邊和區域經濟合作已成為我國對外開放的重要平臺。
區域經濟合作: 謀求互利共贏,構建和諧區域
近二三十年來,區域經濟合作在全球范圍內蓬勃發展、方興未艾。通常而言,區域經濟合作主要包括三種形式:一是以自由貿易區(英文簡稱FTA)為主的區域貿易安排,如中國-東盟、中國-智利、中國-新西蘭自貿區等,這也是三種區域經濟合作形式中國家采用最多、經濟一體化程度最深的一種方式;二是區域性的經濟合作論壇,如我國參與的亞太經合組織等;三是次區域經濟合作,如大湄公河次區域合作等。隨著當前區域經濟合作的發展,其涵蓋內容日趨廣泛,涉及領域漸多,不僅包括貨物和服務貿易的自由化,而且包括貿易投資便利化、經濟技術合作等。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近十年來,全球范圍內的自貿區呈加速發展之勢,世界主要大國均帶頭發展自貿區。截至2008年11月底,向WTO通報、仍生效的、以自貿區為主的區域貿易安排已達227個,全球貿易的一半以上發生在各個區域貿易集團內部。
目前,我國的區域經濟合作包括了上述三種合作方式。經過多年發展,區域經濟合作不僅成為我國與區域內特別是周邊國家相互開放、共同發展、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重要方式,而且成為了帶動我國沿邊地區經濟增長、促進我國區域協調發展的重要手段。具體而言:
自2003年以來,我國積極穩妥推進以自貿區為主的區域貿易安排建設。在2007年黨的十七大報告中,中央更是高屋建瓴地提出了要“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拓展對外開放廣度和深度,提高我國開放型經濟水平。目前,我國正與亞洲、大洋洲、拉美、歐洲、非洲的31個國家和地區商談、建立14個自貿區,涵蓋我國2007年外貿總額的四分之一。其中,已經生效的自貿協定有6個,實施情況良好。自貿區建設已成為加入WTO之后我國對外開放的新形式、新起點,成為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促共贏的新渠道、新平臺。主要進展包括:
亞洲:擴大內地對香港、澳門開放,分別于2003年6月和10月簽署內地與港澳《更緊密經貿關系安排》,2004-2008年內地與港澳每年均簽署1個補充協議;2004年11月與東盟簽署自貿區《貨物貿易協議》,2007年1月簽署《服務貿易協議》, 2008年11月完成了投資談判;2006年11月與巴基斯坦簽署《自貿協定》(貨物和投資), 2008年12月完成了服務貿易談判;2008年10月與新加坡簽署了《自貿協定》;2005年7月啟動了與海灣合作委員會的自貿談判;拉美:2005年11月與智利簽署了《自貿協定》(貨物和合作),2008年4月簽署了《自貿區服務貿易協定》,正開展投資談判;2008年11月結束了與秘魯的自貿談判;2008年11月宣布啟動了與哥斯達黎加的自貿談判;大洋洲:2008年4月與新西蘭簽署了《自貿協定》;2005年4月啟動了與澳大利亞的自貿談判;歐洲:2007年4月啟動了與冰島的自貿談判,2008年9月啟動了與挪威的自貿談判。此外, 2007年10月完成了與印度的區域貿易安排聯合研究,2006年11月啟動了與韓國的自貿區聯合可研。
通過推進上述自貿區建設,我國與有關國家相互降低和取消絕大多數關稅,進一步相互開放服務貿易和投資,為我國和自貿區伙伴創造了更多的貿易和投資機會,降低了域內企業的生產和交易成本,擴大了企業利潤空間,增加了消費者選擇,有效實現了互利共贏和共同發展。
與此同時,我國積極參與亞太經合組織、亞歐會議、上海合作組織、東盟和中日韓(10+3)機制、東亞峰會等多個區域經濟組織活動,加強政策對話和信息交流,開展務實經濟貿易合作,樹立了我國開放、負責任、建設性的大國形象。此外,參與并推動了大湄公河次區域合作、中亞區域經濟合作、大圖們江合作開發、泛北部灣經濟合作等次區域合作機制的建設,積極改善次區域國家的基礎設施,推動貿易投資便利化,促進旅游業發展,加強能力建設,有效提升了我國與次區域其他國家的經貿合作水平。
多邊經濟和發展合作:服務科學發展,構建和諧世界
與多邊組織的經濟和發展合作,在我國對外開放之初就起到了重要的窗口作用。這不僅有利于我國引進并吸收國際上先進的發展理念、管理經驗、科學技術 ,推動實現科學發展;而且有利于我國在國際上維護本國及廣大發展中國家的經濟和發展利益,推動構建和諧世界。
我國于1980年加入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的普惠制,從中獲益頗多。截至2007年,我國在普惠制下出口金額累計達到10547億美元,出口產品累計獲得給惠國減免關稅633億美元。另外,經過15年的艱苦談判(1986-2001),我國于2001年成功地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從而有力推動了我國參與經濟全球化的進程。
據不完全統計,國際多邊組織30年來向我國提供了65億美元的援助資金,合作項目數千個,涉及扶貧、教育、環保、農業、衛生、金融等領域。國際發展援助為南北對話和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重要而獨特的作用。援助項目打開了我國與外部世界相互認知的窗口,促進了我國與國際社會的接軌和融合,對我國眾多領域的改革開放發揮了積極的推動作用。通過援助項目的實施,引入了資金、技術、設備、發展理念和管理經驗,有力地帶動了有關行業的技術進步。援助項目的合作模式和管理理念為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提供了重要的參考,起到了探索性、先導性和示范性的作用,推動和完善了相關領域政策、法規的制定。援助項目涉及生態環境、醫療保健、基礎教育、扶貧開發等諸多公益及民生領域,解決了許多實際問題,受到各界一致肯定。另外,項目遍及全國所有省、自治區和直轄市,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幾乎覆蓋了全部592個國家扶貧重點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