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30年來大陸與臺港澳地區經貿交流情況
2008-12-22 18:33: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改革開放30年來大陸與臺港澳地區經貿交流發展迅速,成績顯著。
一、內地與港澳經貿交流快速發展
內地與港澳進出口貿易持續快速地增長。1978年,內地與港澳地區的進出口貿易總額僅為27.5億美元,到2007年,內地與港澳進出口貿易總額已達2001.7億美元。30年間,內地與港澳進出口貿易額增長成為初期的68倍,年平均增長率達15%。目前,香港為內地第五大貿易伙伴、第三大出口市場和第一大順差來源地。內地則繼續成為香港整體出口、轉口和港產品出口的最大目的地以及進口最大的供應地。
港澳資占我吸引外資總額半壁江山。30年前,在內地國門初開、百廢待興之際,港澳同胞率先進入內地投資。改革開放初期,港澳資占到內地吸收外資總額的80%以上,時至今日仍超過40%,是內地吸收外資的最大來源地。截止到2007年底,內地共批準港澳投資項目29.7萬個,占吸收外資總項目的47%,實際使用港澳資金超過3100億美元,占內地吸收外資的40%以上。港澳資成為內地經濟發展的重要推手。
內地吸收港澳資主要集中在制造業和房地產業,2007年分別占實際使用港資的69.9%和13.1%,占實際使用澳資的54.1%和24.4%。香港在大陸投資增長最快行業集中在服務業,其中在教育、金融業的實際投資同比增長了10倍;在衛生、社會保障和福利事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研、技術和地質勘探,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房地產業的實際投資同比增長了1-3倍。澳門實際投資增幅最大的是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采礦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建筑業也增長較快。
《CEPA》積極促進三地經濟發展。2003年,內地分別與香港和澳門簽署《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以下簡稱CEPA),并于2004年1月1日開始實施,六年來,陸續簽署了五個補充協議。內地自2006年1月1日起對原產于港澳的進口貨物全面實施“零關稅”。香港涉及開放的領域40個,221項具體措施,澳門涉及開放領域40個,209項具體措施。作為內地第一個自由貿易協議,CEPA及其補充協議促進了港澳地區的產業結構升級,對港澳經濟和社會的發展、民生的改善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也對內地經濟,尤其是服務業的發展產生了積極的推動作用,創造了新的就業崗位。CEPA及其補充協議的簽署及實施,為港澳經濟的進一步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為港澳同胞帶來更多的發展機遇與更大的發展空間,有利于香港繼續保持國際金融、貿易、航運等中心地位和發展現代服務業,有利于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的發展,也為內地經濟發展帶來新的活力。
二、大陸與臺灣經貿交流日益密切
自1979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發表《告臺灣同胞書》,提出“三通”倡議以來,在“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大政方針和各項具體政策的推動下,兩岸經貿交流從無到有、從小到大,逐步發展起來。在大陸各項措施的推動下,在兩岸同胞的共同努力下,海峽兩岸的經貿交流與合作結出了豐碩果實,兩岸經貿交流日益密切。
兩岸貿易達到相當規模,結構不斷優化。2007年,兩岸貿易額創歷史新高,達到1244.8億美元,同比增長15.4%。其中,對臺出口234.6億美元,增長13.1%;自臺進口1010.2億美元,增長16.0%。而1978年兩岸進出口貿易僅為0.5億美元,且僅為我自臺進口額。短短30年,兩岸貿易額擴大為1978年的11316倍,年平均增長率達到36%,大大高于兩岸各自外貿的增長率。目前,臺灣是大陸第七大貿易伙伴,第九大出口市場和第五大進口來源地;大陸繼續成為臺灣最大的貿易伙伴、出口市場和貿易順差來源地。
在兩岸貿易規模擴大的同時,兩岸進出口商品結構也日益優化,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占兩岸進出口總額的比重不斷提高。2007年,對臺出口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分別占大陸對臺出口總額的59.3%和31.3%,同比均提高3個百分點;自臺進口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分別占大陸自臺進口總額的68.9%和41.4%。
臺商投資平穩增長。臺商到大陸投資始于1983年。20多年來,為推動臺商到大陸投資,我們做出了艱苦的努力并采取了一系列積極措施。1988年國務院頒布了《關于鼓勵臺灣同胞投資的規定》,明確表示臺商到大陸投資可以參照執行國家有關涉外經濟法律的規定,享受相應的外商投資企業待遇。為切實保護臺胞投資權益,1994年3月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把保護臺商投資合法權益上升到莊嚴的法律層次。截至2007年底,我累計吸引臺商實際投資457.6億元,臺灣成為我第五大外資來源地。從投資區域來看,臺商投資從初期的沿海地區向內陸延伸。從投資行業來看,臺商投資從初期的勞動密集型加工工業呈現出向資本技術密集型轉變的趨勢。從投資主體來看,臺商投資由中小企業主導過渡到大企業主導。
經貿領域惠臺措施成效顯著。長期以來,我們出臺多項經貿領域惠臺措施,取得了顯著成效,僅近兩年就有:擴大零關稅措施范圍,促進臺灣農產品在大陸銷售;務實完善對臺小額貿易政策,支持沿海地區對臺貿易發展;關心臺灣經濟發展所需,恢復天然砂對臺出口等。
30年來,香港、澳門作為我對外開放的窗口和橋梁,發揮了重要的作用,臺灣高新技術產業的快速發展,也為我們提供了可資借鑒的經驗。從制造業來看,臺港澳企業集中于電子、紡織服裝、食品、輕工、機械、石化等行業,有效帶動了這些行業的技術升級和結構優化調整。從服務業看,臺港澳企業在金融、物流、商業零售業等投資逐漸形成規模,繁榮了服務和流通,推動了我服務業發展。從農業看,臺灣企業在福建、海南等地投資種植業、養殖業、農產品加工業,為我發展現代農業提供了寶貴經驗。創造了大量的就業機會。
回顧改革開放三十年的歷程,隨著內地與臺港澳地區經濟交流不斷發展,實現了兩岸四地優勢互補、共同繁榮。我們將繼續落實內地與港澳更緊密經貿關系安排,擴大服務業對港澳的開放領域,繼續研究和出臺惠及臺灣同胞的投資政策措施。重視和妥善處理大陸經貿政策調整對港澳臺經濟的影響,切實保障港澳臺投資者在大陸的合法權益,積極鼓勵和促進港澳臺資企業在內地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