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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潛規則 以辦托運為名騙走墊付款

2008-11-19 13:56: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
摘要:... ...
 本報訊 如今,物流公司墊付貨款、運費已成了物流業的潛規則,但一些不法之徒卻利用這一點進行詐騙。燈飾店老板謝同相以讓物流公司墊付貨款和運費為由,詐騙兩家物流公司12萬余元。近日,謝同相因詐騙罪被尖草坪區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8年,并處罰金8000元。 
  2008年3月,在太原北方商貿城經營燈飾店的 
江西人謝同相到廣東的幾家燈飾家具廠預定了一批燈具。隨后,他找到中山市一家貨運部和廣東某物流公司,以將燈具運回太原再支付貨款及運費為由,讓兩家物流公司分別為他墊付了10萬余元和1.7萬余元的燈具貨款。幾天后,第一批燈具運到了燈具店內,謝同相卻稱等所有燈具全部運回后會將墊付的貨款和全部運費如約支付給物流公司。一個多星期后,謝的妻子接收最后一批燈具時,以謝同相不在太原為由拖延了支付貨款的時間。5天后,當物流公司再次登門討要貨款時,竟發現燈具店已經更換了店主,于是立即報了警。后經偵查,謝同相將從廣東運回來的燈具和店面以10萬元的低價賣給了他人后潛逃回老家,贓款已全部揮霍。
  法院認為,謝同相接收貨物后低價轉讓,未付墊款人貨款和運費共計12.5萬元的行為已經構成詐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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