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企業年金分配變味 經營者與職工差距3到5倍
2008-10-7 13:19: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上海市總工會日前發布基于對4000名職工調查基礎上的《上海市職工社會保障權益實現狀況趨勢研究》,其中顯示,企業年金分配變了味:建立年金的企業主要集中在壟斷性國企,而經營者與在崗普通職工的年金差距很大。
年金分配不公平
建立年金企業集中在電力、煙草、汽車等行業,中小企業較少,經營者與普通職工差距在3—5倍,被當作企業高層管理人員的福利
電力、煙草、鋼鐵、汽車……歷數上海已設立年金的企業,不難看出,建立年金企業基本集中在大型國有企業,中小企業較少。
市總工會調查顯示,大部分建立年金企業的經營者與普通職工差距在3—5倍左右,少數企業則遠高于5倍;部分企業年金方案只覆蓋小部分管理人員;少數企業存在大量待崗未安置人員,不具開展年金的經濟負擔能力,卻仍將年金作為高層管理人員的福利。
由于《企業年金試行辦法》只規定了“企業繳費每年不超過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1/12”的最高繳費額,而未就個人賬戶的最高計入額進行設定,也造成個別企業經營者利用權勢,將企業繳費額積聚到自己的個人賬戶。
市總工會認為,這是由于年金方案企業具有較大自主權,方案經民主程序確定報政府管理部門備案后即可實施。
差距過大待改變
實施企業年金制度意見已出臺,企業繳費記入個人賬戶,要綜合考慮職工崗位、貢獻、年齡等因素,最高額度不超過本企業職工當年人均記賬額的3倍
目前,上海市有關部門已有所行動。
“企業繳費記入個人賬戶時,可綜合考慮職工的崗位、貢獻、本企業工作年限、年齡等因素,合理確定比例。當年度累計記入個人賬戶的最高額度一般不應超過本企業職工當年人均記賬額的3倍。”市勞動保障局、財政局日前制定并經市政府辦公廳同意下發《關于本市實施企業年金制度若干問題的意見》。
《意見》規定,對超過3倍實施企業年金分配的,需經市勞動關系三方協商會議討論通過后,報市勞動保障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