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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水路內貿集裝箱裝船前須稱重

2008-10-7 10:30: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
摘要:... ...
記者日前從有關部門獲悉,從2009年1月1日起,廣西將實行水路內貿集裝箱港口作業稱重管理, 對不具備集裝箱碼頭稱重條件的港口碼頭,給予停止內貿集裝箱港口作業活動的行政處罰。 
    據悉,水路內貿集裝箱港口作業稱重防超措施將推行集裝箱重量信息報送網絡傳輸系統管理。廣西港航管理局要求所有內貿集裝箱碼頭閘口安裝稱重設備,對內貿集裝箱進行稱重監測,并將獲取的重量信息直接或通過碼頭信息傳輸系統報送交通運輸部以及所在地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門,稱重數據記錄至少保留三年。 
    據了解,由于集裝箱運費與普通件雜貨、散貨運費計費方式不同,托運人為了降低成本、獲取額外的經濟利益,常忽略安全問題實行超載運輸。超載集裝箱不但會對集裝箱自身箱體造成損害,對碼頭裝卸設備產生危害,在運輸過程中還會給船舶配載、航行安全帶來隱患,甚至對整個水路運輸造成長期的、持續的危害。對此情況,廣西港航管理局根據交通運輸部下發的《關于治理水路內貿集裝箱超載的通知》,決定實行內貿集裝箱港口作業稱重管理。內貿集裝箱港口作業稱重強制措施實行后,港口不再允許超載的集裝箱裝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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