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政法修訂已列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2006年立法計劃
2007-9-10 14:06: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9月10日消息:郵政法修訂已列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2006年立法計劃。目前,信息產業部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計劃和國務院通過的郵政體制改革方案,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已形成郵政法修改稿草案并上報國務院。 我國現行的郵政法是近20年前的1986年12月2日由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并于1987年1月16起施行的。這一法律共八章四十四條,對郵政企業的設置和郵政設施,郵政業務的種類和資費,郵件的寄送,郵件的運輸、驗關和檢疫,損失賠償及相關的法律責任等作出了規定。
不久前,42家民營快遞企業簽署建議書,希望新的郵政法修訂草案能夠恢復2003年11月17日修改稿的第七條和第八條內容。這兩條除了要求郵政企業與非郵政快遞企業要公平競爭外,還以列舉的方式指出:“不包含個人信息的合同文本、產品目錄、產品說明、廣告單、宣傳單、運輸提單、期票、匯票、航空運輸憑證等企業之間的商務往來信件,不屬于專營范圍。”在新的草案征求意見稿中,快遞企業最為關注的“郵政法專營范圍”的核心條款被留白,作為“待研究”處理。
信息產業部認為,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改革不斷深化,特別是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來,郵政市場競爭日益加劇,郵政業發展面臨新形勢,迫切需要對現行郵政法進行修訂。
全國人大財經委建議,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抓緊郵政法修訂草案起草協調工作,爭取按計劃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