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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壟斷法草案新條款:行業協會壟斷擬最高罰50萬

2007-8-31 16:35: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
摘要:... ...
  方便面漲價事件引起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的關注,即將提交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9次會議表決的反壟斷法建議表決稿規定,行業協會不得組織經營者從事壟斷行為。昨日,全國人大法律委建議本次常委會通過反壟斷法。 
    協會嚴重組織壟斷可撤登記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楊景宇在作修改情況報告時表示,草案三審稿規定:行業協會等組織實施的排除限制競爭行為,適用本法。 
    有委員提出,該條款不夠清楚,建議明確禁止行業協會組織經營者從事串通漲價等本法所禁止的壟斷行為,并對違反規定的追究法律責任。 
    楊景宇說,草案為此修改后規定:行業協會不得組織本行業的經營者從事本章禁止的壟斷行為,否則可處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可以依法撤銷登記。 
    行政壟斷新增“兜底條款” 
    草案三審稿規定,行政機關和被授權的組織,不得有下列四種行為:對外地商品設定歧視性收費項目、實行歧視性收費標準,或者規定歧視性價格;對外地商品規定與本地同類商品不同的技術要求、檢驗標準,或者對外地商品采取重復檢驗、重復認證等歧視性技術措施,限制外地商品進入本地市場;采取專門針對外地商品的行政許可,限制外地商品進入本地市場;設置關卡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阻礙外地商品進入或者本地商品運出。 
    有委員提出,有的行政機關和被授權的組織濫用行政權力,搞地區封鎖,不只是所列的四種行為。法律委經同有關部門研究,建議增加一項規定,“妨礙商品在地區之間自由流通的其他行為。”最新草案還規定,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只是履行“組織、協調、指導”反壟斷工作職能的議事協調機構,并不行使行政權力、作出行政決定。 
    五部草案有望表決通過 
    全國人大法律委昨日還建議本次常委會通過就業促進法、動物防疫法修訂草案、突發事件應對法和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修正案。根據日程安排,今日下午,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9次會議全體會議將對草案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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