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從鐵道檢察部門一位官員處獲悉,涉及蘭州鐵路局60億資金挪用的系列案件尚未全部審理完,繼去年9月甘肅泰興投資有限公司合同詐騙案之后,最近還有一起相關案子在鐵路司法系統審理。
由于蘭鐵資金挪用的系列案件還有最新案件尚未審完,這意味著蘭州鐵路局目前被曝光的60億元的涉案資金規模還存在著擴大的可能性。
對于還在審理中的案件消息,蘭州鐵路局新聞發言人楊忠民昨日沒有作出評論。
蘭州鐵路局在此前發表的聲明中表示減持資金已用于歸還一部分企業經營資金和銀行貸款。聲明中表示:“蘭州鐵路局按證券交易規則兌現證券資產收回的資金,已用于歸還此前在詐騙案中所占用的部分企業生產經營資金和銀行貸款。”
不過,一位當地證券監管部門的人士看了蘭州鐵路局旗下五家子公司的工商注冊資料后,提出新的疑問:“承接證券資產的蘭州鐵路局五家子公司中有兩家性質為外商投資企業,還有貌似集體所有制企業的股東,資金如何分配呢?這些證券資產處理下來的受益者必須保證是蘭州鐵路局,否則會造成國有資產流失。蘭州鐵路局為什么要給這五家,難道不能在自己下設的多元經濟開發中心直接開一個賬戶嗎?這從證券登記程序上來說是很方便的。”
根據蘭州工商局城關分局提供的資料,蘭州鐵路局的五家子公司中的蘭州振創咨詢服務有限公司、蘭州競力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的企業類型均為外商投資企業,振創咨詢的股東是甘肅金輪投資擔保有限公司和蘭州鐵路實驗工廠,而競力管理的股東是蘭州鐵路實驗工程和蘭州金輪出租汽車有限公司。(郝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