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獲悉,投資1.2億元的成都保稅物流中心將于5月1日正式運營,“兩倉業務”———公共保稅倉庫和出口貨物監管倉庫是中心的主要功能。
公共保稅倉庫是經海關批準設立的專門存放保稅貨物及其他未辦結海關手續貨物的倉庫,貨物有1年的保稅倉儲期,到期可申請延期1年,避免了機場、鐵路口岸超過14天即將產生海關滯報金的問題,企業可通過保稅倉庫獲得一次進貨、分批征稅,也可對出庫批次多、數量小的業務申請分批進出,集中報關的便利,避免了機場、鐵路口岸必須整單進出報關所帶來的不便,減少了資金周轉給企業帶來的壓力。而出口監管倉庫是指存放已按規定領取了出口貨物許可證或批件,已對外賣斷結匯并向海關辦完全部出口手續的貨物的專用倉庫,貨物存儲期為6個月,經主管海關同意可延期存放,但延期不得超過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