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悉,該批木制品為樺木制雪糕棒,出口至哈薩克斯坦,共計1920箱,25.28噸,征收稅款22471元。根據(jù)海關總署2006年第63號公告規(guī)定,自去年11月1日起對一次性木制品、稀土化合物、木地板等21項商品實施10%的出口暫定稅率;對煤炭、焦炭、原油等4項能源類產品實施5%的出口暫定稅率。
阿拉山口海關2006年共征收出口關稅170.8萬元。征稅商品主要是焦炭、鐵合金、銅及其制品、氮肥等。其中,焦炭出口3.1萬噸,征收出口關稅143.25萬元,占2006年該關出口征稅總額的83.9%。今年1至2月,新疆口岸焦炭出口5.3萬噸,征稅249.81萬元。
據(jù)該關關稅處工作人員介紹,2007版《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執(zhí)行,新版《稅則》調整了1129個稅號,范圍包括機電產品、化工產品、紡織品、木制品和賤金屬及合金等五大類,是近10年來我國進出口稅則變化最大的一次。由于《稅則》調整涉及范圍廣、稅號多,為避免對報關產生影響,烏魯木齊海關在各業(yè)務現(xiàn)場公布了稅號變更對照表,并開通了咨詢熱線,由業(yè)務人員及時為企業(yè)解答《稅則》調整后的相關問題。同時,烏魯木齊海關提醒進出口企業(yè)及報關員,及時參照2007年版《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避免因商品稅號調整影響正常通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