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企業必須嚴格按照外貿合同(包括成交樣品)、供貨合同、技術標準及其他有關規定進行生產加工。首先要加強對原料、輔料、配件的選擇和進行嚴格的檢驗,做到不符合要求的不投料、不使用、不組裝。然后切實按照工藝規程進行生產加工,各道工序都應建立檢驗制度,做到不合格品不流入下道工序;鼓勵生產者自檢,專檢和自檢結合,人人負責,層層把關。最后對成品進行全面的嚴格檢驗,做到不合格的產品不簽發廠檢證,不提供出口。對不合格品需轉內銷時,不得使用出口商品標記和出口包裝,已經用了的,必須在產品和包裝的明顯之處加蓋“內銷”或“處理品”的戳記。對檢驗合格的成品應注意按照規定進行包裝,對數量、重量應核計準確,應標明生產日期或生產批次,切實加強批次管理,防止錯亂,并加強倉儲運輸工作,防止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