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級公路12月1日零時起全面實施計重收費
2007-12-4 14:46: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2007年12月1日零時,是個值得紀念的日子。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區交通廳和自治區發改委聯合下發《內蒙古自治區部分高等級收費公路載貨類汽車計重收費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從這一刻起,我區110國道、210國道、208國道高等級公路的載貨類汽車(含客貨兩用車輛)全面實施計重收取通行費,試行期一年。
公路通行費實施計重收費是一種新的收費方式。所謂計重收費就是借助動態稱重系統,根據計費質量確定收費標準和費用總額的一種公路通行費征收方式。實施計重收費,是高速公路收費制度的一次意義深遠的重大改革,是對現有車輛通行費征收管理方式的進一步完善,是規范公路貨運市場經濟秩序的一項根本性措施,是保障交通運輸安全的迫切需要,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的具體體現。
現行的車輛分類對國內眾多汽車生產廠家的載貨汽車只簡單的分為6類,使得同一類別內包含有許多種車型,伸縮空間過大,出現了15噸與25噸車輛執行同一收費標準的不合理現象。而同時由于類別之間沒有一定的過度,導致核載噸位只相差1噸的車輛,卻要執行兩個檔次的收費標準,車輛使用者對此意見頗多,致使部分車主以大改小,這也是導致“大噸小標”運輸車輛的一個原因。
目前,對車型的判別是以行車證核載噸位為依據的,這就出現了兩個問題:一個是汽車生產廠家為了迎合車主追求不正當利益的需求,競相生產“大噸小標”車輛,造成運輸市場“大噸小標”屢禁不止,愈演愈烈。二是相當一部分車主為了逃交或少交通行費,購買假的行車執照,打亂了正常的收費秩序。
現行的收費方式對同一類型的車輛,不管超載、核載或空載,均按同一標準收費。這樣的收費政策客觀上造成了超載就是減費的事實,在一定程度上鼓勵了超限超載,使得超載運輸所得成為“免費午餐”,形成了負面激勵作用。可以說,這也是超限超載屢禁不止的一個重要原因。
由于超限超載,嚴重損壞了路面,不但縮短了高速公路營運期限,也加大了養護成本,這不符合現代企業運行機制。就如1997年7月建成通車以來的呼包高速公路,運營10年,路面已粗糙不堪,部分橋梁已陸續開始維修,按原設計15年運營期限,目前已提前7年開始進行大中維修,預計維修費用超過1億。
“大噸小標”車輛的泛濫,對高速公路運營管理造成了極大的危害。它破壞了公路經營者的正常秩序,延長了還貸時間,加重了合法使用者的負擔;對道路破壞程度相當嚴重,而又不能在收費中予以補償,更加劇了“大噸小標”車輛的迅速膨脹;極易引發惡性事件,從而嚴重影響正常的收費秩序。
新的收費標準,改變了過去依據車輛核定裝載質量和車型分類收取車輛通行費的模式,以實地測量的車貨總質量為依據計重收取車輛通行費。
高速公路基本費率為0.07元/噸•公里,包茂高速包東段耳字壕高速公路收費站基本費率為4元/噸•車次,耳字壕輔道收費站和達拉特旗繞城線收費站基本費率2元/噸•車次。黃河收費站基本費率1.5元/噸•車次,其他高等級收費公路基本費率3元/噸•車次。
每車車貨總質量以收費站實際測量確定的車貨總重為依據,小于20噸(含20噸)的車輛按基本費率計算確定收取車輛通行費;20噸至40噸(含 40噸)車輛,20噸及以下部分費率按基本費率計收,20噸以上部分費率按基本費率線性遞減到基本費率的50%計收;大于40噸的車輛,20噸及以下部分的費率按基本費率計收,20噸至40噸部分的費率按基本費率線性遞減到基本費率的50%計收,超過40噸的部分按基本費率的50%計收。
同時,新的辦法對超限載貨車輛通行費也有了新的標準:總軸重超過該車對應的公路承載能力認定標準30%以內(含 30%)的車輛,暫按正常車輛的基本費率計重收取車輛通行費;總軸重超過該車對應的公路承載能力認定標準30%———100%(含100%)的車輛,該車車貨總重中符合公路承載能力認定標準的重量部分以及超出公路承載能力認定標準30%的重量部分,按正常車輛的基本費率收取車輛通行費,超過公路承載能力認定標準30%以上的重量部分,按基本費率的3倍線性遞減至6倍計重收取車輛通行費;超過公路承載能力認定標準100%以上的重量部分,按基本費率的6倍計重收費。
按照規定,計重收費體現優惠政策的原則:對車貨總重4.5噸以下的農用車輛免收車輛通行費;按照國家“綠色通道”政策,對整車拉運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優先放行,并按規定減免通行費;對自治區政府及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搶險救災車輛予以快速、免費通行。
12月1日12時,當記者來到蒙冀界收費站時,只見一輛輛貨車平穩駛入收費站,稱重、交費,秩序井然。
該所副所長邢俊喜告訴記者,從12月1日零時起到現在,計重收費工作實施順利,運行狀態良好,沒有因為改變收費標準而出現拒交等情況。
“這種收費好啊,少載少繳、多載多繳、空車受惠、超限受罰”一輛車牌號為冀G35965的司機田秀高興地說。“這樣一來,我跑一趟節省不少錢啊……”
據悉,為了貫徹執行好新的收費方式,內高路烏蘭察布分公司領導親臨一線站、區,對計重收費工作進行現場督導,解決實施中存在的問題,確保計重收費"零點行動"順利實施。當地公安、交警、路政等部門全力以赴、上下聯動,采取有力措施,確保了收費的安全暢通。在全體人員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各高速收費站計重收費工作實施順利,運行平穩,計重收費工作初戰告捷。
繼2001年11月1日天津彩虹橋在全國首次實行計重收費以來,幾年中,江蘇、山東、河南、青海、安徽等省市區已經陸續順利實施計重收費。四川、福建、浙江、云南、江西、重慶以及與我區相鄰路段的河北、山西、陜西、寧夏等省市(自治區)已經開始實施計重收費。目前,有多個省市處在考察、準備階段。
從實行計重收費的幾個省的情況來看,基本達到了預期目的,效果極為明顯:一是惡意超限的運輸車輛明顯下降;二是道路損壞程度放緩;三是道路交通事故減少;四是貨運市場價格合理回歸;五是計重收費得到了政府部門、媒體和絕大多數駕乘人員的認可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