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同城快遞延誤天視為丟失
2007-11-12 11:58: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本網訊(記者陳冬青 通訊員羅益瓊 裴建軍)明年起,快遞公司對同城快件的服務最長時限將被限制在24小時以內。如果您的同城快件在投遞第四天或以后收到,客戶有權要求快遞公司進行賠償。
昨日,記者從河北省郵政管理局獲悉,我國首部《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行業標準——快遞服務》(以下簡稱《快遞服務》標準)將從明年元旦起正式實施,河北的準備工作已經做好。
同城快遞24小時內到達
據了解,近來年,由于快遞企業服務質量參差不齊,缺乏有效監管,該行業投訴不斷。其中,人們交寄的快件變成“慢件”,是投訴的熱點之一。
即將實施的《快遞服務》標準對此給出了具體衡量辦法:除了與顧客有特殊約定(如偏遠地區)外,快遞企業服務時限應滿足以下要求:同城快遞服務時限不超過24小時;國內異地快遞服務時限不超過72小時。快遞服務時限指快遞服務組織從收寄開始,到第一次投遞的時間間隔。
此外,《快遞服務》標準還對“遲遲收不到快件”的問題對快遞公司提出了明確要求,給出了一種全新的概念——徹底延誤時限。根據快遞服務類型,徹底延誤時限包括同城快件為3天、國內異地快件為7天、港澳快件為7天、國際快件為10天等。這意味著快遞公司承諾1天可送達同城快件,但顧客卻在4天后才收到,他可把快件視為已丟失,并要求賠償。
最高賠償為服務費5倍
《快遞服務》標準對快件的賠償限額有了明確規定,延誤、損毀或丟失和內件不符情況下消費者均可索賠。
其中,延誤賠償標準一般為免除本次服務費;如造成直接價值損失,應按照快件損毀或者丟失賠償標準執行,譬如含有時間限制的票據,如火車票、演出票等。
在快件丟失情況下,除免服務費外,購買保價(保險)的快件,快遞服務組織按照被保價(保險)金額進行賠償;沒有購買保價(保險)服務的快件、信件類繼續執行按照本次服務費用(不含其它附加費用)的2倍進行賠償的規定;包裹類按照實際損失的價值進行賠償,但最高不超過本次服務費用(不含其它附加費用)的5倍。
而如果收件人收到的快件內件品名與寄件人填寫品名不符,按照完全損毀賠償;內件品名相同,數量和重量不符,按照部分損毀賠償。
拿到賠金最多用7天
標準還規定,快遞服務組織與寄件人就賠償數額達成一致后,應在7個日歷天內向寄件人或寄件人指定的受益人支付賠金。而寄件人與快遞服務組織就是否賠償、賠償金額或賠金支付等問題可先行協商,協商不一致的,可依法選擇投訴、申訴、仲裁、起訴等方式。
據了解,近日,省郵政管理局舉辦了《快遞服務》標準培訓班,省內規模較大的38家快遞公司業務主管50余人參加了學習。經過培訓和現場答題測試合格,為參培人員頒發了《快遞服務》標準培訓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