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出境粵港澳公路車輛 在境外滅失無需補納稅款
2007-10-29 15:12: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為規范海關對來往粵港澳公路車輛的監管,海關總署日前發文就來往粵港澳公路貨運車輛的有關事項進行了明確。 《公告》明確,已在海關辦理備案手續的來往粵港澳公路貨運車輛,屬于海關監管對象,車輛運營人對其負有保管義務,有責任保證車輛符合海關監管要求,履行海關手續,承擔繳納稅款責任。
對于在境外滅失的香港籍、澳門籍來往粵港澳公路貨運車輛,如有合法證明材料證實有關車輛已履行正常手續出境,并在境外滅失,可視為正常脫離海關監管。海關可為其辦理注銷手續,無需補納稅款和提供進口許可證件。
對于因不可抗力在境內滅失的來往粵港澳的香港籍、澳門籍公路貨運車輛,海關可憑事發地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為其辦理注銷備案等手續;對于被法院判決沒收,拍賣款項上繳國庫的,海關可憑相關證明文件辦理注銷備案等手續;對于其他在境內滅失的,不免除車輛運營人辦理海關手續、繳納稅款、提交進口許可證件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