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遲3天按丟失賠償 行業標準明年1月執行
2007-10-10 15:35: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包裹丟失究竟如何索賠?郵件走多久叫遲到?
昨日,在省郵政管理局召開的座談會上,有關負責人介紹,新制定的《快遞業服務標準》明年1月1日開始執行,其中規定,快件在承諾送到日后3天還沒送到,將視為丟失,對未買“保價”的包裹,將按照服務費的5倍進行賠償。
據了解,對于一些信譽不好的速遞公司,如果突然倒閉,大量郵件以及貴重郵件丟失并得不到賠償。而且目前,還沒有相關的服務標準可參照。
昨天,省郵政管理局綜合處丁平處長透露,國內首個《快遞業服務標準》已通過并將于明年1月1日開始實施。按照規定,除了與顧客有特殊約定(如偏遠地區)外,同城快遞服務時限不超過24小時,國內異地快遞服務時限不超過72小時;省內快件承諾送到日后3天還沒到的,將視為丟失,對未保價的包裹,需按服務費的5倍進行賠償,信件類快件則按服務費的2倍進行賠償。
市民一旦遇到類似情況,可以撥打省郵政管理局的電話0371—69519955、69519900進行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