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歷時15年的“杜康”商標案終于有了結果——
北京市高院做出終審判決,判決撤消了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批準的汝陽杜康注冊的三個與“杜康”密切關聯的商標,判定河南伊川杜康酒廠勝訴。事情的起因源于1981年,國家商標局正式向伊川酒廠頒發“杜康”注冊商標,但是在1989年國家商標局又批準了汝陽杜康酒廠申請的與杜康名稱有密切關聯的“杜康泉”等三個商標。當年,伊川杜康酒廠就以商標近似為由提起訴訟。
點評:伊川杜康肯定沒想到,這場官司一拖就是15年。在這15年間,杜康的品牌價值大幅縮水。據伊川杜康酒業有限公司董事長劉更申表示:“杜康品牌價值50億元,由于幾家競爭,現在也就1億元”。
更令許多人沒想到的是,一些競爭對手已經把提出商標異議作為拖垮對方的一種策略。我們知道,商標是企業的命根子,但目前我們的法律對商標的行政裁定沒有審限要求,這就讓有些企業動起了腦筋,不管對方的注冊商標是否與自己有關,是否原創,先提出異議讓你注冊不了,拖你個三年五載再說。在現在充滿競爭的環境中,如果三年五載都不能專心企業自身發展,結局可想而知。
病毒營銷:必勝客讓誘惑 自發傳遞
身邊的許多人最近都收到了題目為《吃垮必勝客》的郵件,里面介紹了盛取自助沙拉的好辦法,可一次盛到七盤的沙拉,同時還配有真實照片。幾位朋友被此吸引,相約去了必勝客,并迫不及待地開始按照郵件里介紹的方法盛沙拉。幾經努力,終于發現盛沙拉用的夾子太大,做不了那么精細的搭建工藝,最多也就搭六七層,不可能搭到15層。當然,這已經讓這位朋友開心不已了。而且,在這位朋友搭建“沙拉”工程的時候,發現周圍還有好幾位顧客也在小心翼翼地用同樣的方法擺放沙拉。
點評:盡管必勝客極力否認,但許多人還是認為這是必勝客的行為。其實這種做法是隨著互聯網的飛速成長而被經常運用的“病毒營銷”,耗費較少的人力物力,將信息在短暫的時間內快速地、爆炸式地傳遞給成千上萬的消費者。當然,能夠爆炸式傳遞的前提是商家要讓人們獲利,“免費”是最有效的詞語,這是典型的雙贏。這將是未來主流的營銷手段:他們搭建平臺、確定程序,讓感興趣的人們相互營銷。激活客戶網絡,然后退到一邊,讓他們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