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當地媒體10月1日報道,10月1日開始執行陸路貨運預收IGV稅,對此交通部(MTC)一切準備就緒。本征稅的最高法令的執行推遲至今,原因是貨運商和用戶企業行會對此持有異議。
9月27日下午,交通部副部長Sergio Bravo與全國大車運輸聯合會(貨車主人的行業協會)舉行了最后的一次會議,對某些細節的技術性問題進行了最后的確定。
據交通部說,征稅參照今年7月頒布的,010-2006-MTC號最高法令規定的現行的繳稅價格表。該價格表是根據所運貨物的總價值進行估算應預繳稅款的。
交通部要和運輸商達成協議的問題是該價格表有些項目規定過于苛刻。對這些問題進行的修改將在周日前,也就是在法令實施前進行公布。
價格表是否估算過高?
利馬商會(CCL) 利用多次機會表示他們對價格表持有異議。他們認為這是在強迫納稅人對交通部過高估算的價格表進行納稅。而不是運輸商與用戶自由協定的運輸費的價格。
國家運輸商聯合會主席Alfonso Rivas說,這項繳稅措施將減少當前的不規范的現象,行業協會沒有任何道理反對采取這項繳稅措施。
他表示,規定很明確,價格表僅僅是參照價格表。
背景資料
貨運行業預繳IGV的法令是7月17日進入有效期的,但是由于受到抗議,不得不推遲執行。
9月1日又一次準備實施,但是稅務局指出要對價格表進行核查,核查期為30天。
利馬商會認為,價格表至少高估了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