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交通港航物流領域侵財犯罪案件急速上升的現實,全國港航公安正在展開一系列的行動,斬斷伸向港口物流犯罪的一只只黑手,以保障港口正常的貨物安全運輸生產秩序。
貨損貨差假公濟私
近幾年,我國經濟持續快速發展,港口建設及貨物運輸正經歷著一個空前活躍的時期。然而,伴隨著港口貨物吞吐量的高速增長,交通港航物流犯罪也以年均4%的比例增長。據統計,2005年交通港航發生物流領域侵財案件2511起,案值高達4790萬元,與上年相比上升6%。
營口、
天津、
煙臺、
青島、
日照、
寧波等港口物流案件均占本單位刑事案件的80%以上。
物流犯罪的逐年增長,有其大的經濟背景。據了解,2005年,我國港口貨物吞吐量達49.1億噸,集裝箱吞吐量達7580萬標準箱,
上海、寧波等10個港口進入世界億噸大港行列。同時,由于港口具有連接水路與陸路運輸樞紐特征,是國內、國際貨物運輸的大型物資集散地,且港口貨物運輸具有很強的社會開放性,也使得港口成為物流犯罪侵害的重要目標。
港口物流的航運規則客觀上成為犯罪分子投機的漏洞。按照港口行業的貨運規則,港口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允許存在一定比例的貨損、貨差(一般是3%至5%比例),由于長途運輸的風吹雨淋,一定量貨物的短缺損失是難免且被允許的,發生了貨物被盜被騙的情況,一般不易被發現;有的即使發現,為了不影響港口的信譽,也往往以貨損貨差掩蓋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