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推進水污染防治領域PPP工作
2015-4-28 14:25: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財政部、環境保護部日前聯合下發《關于推進水污染防治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實施意見》,明確在水污染防治領域大力推廣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
對于融資支持,實施意見明確地方財政、環境保護部門應積極協調相關部門,著力支持PPP項目融資能力提升,盡快建立向金融機構推介PPP項目的常態化渠道,鼓勵金融機構為相關項目提高授信額度、增進信用等級。健全社會資本投入市場激勵機制,推行排污權有償使用,完善排污權交易市場。鼓勵環境金融服務創新,支持開展排污權、收費權、政府購買服務協議及特許權協議項下收益質押擔保融資,探索開展污水垃圾處理服務項目預期收益質押融資。
對于資金支持這一問題,實施意見要求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要統籌運用水污染防治專項等相關資金,優化調整使用方向,擴大資金來源渠道,對PPP項目予以適度政策傾斜。水污染防治PPP項目有關財政資金納入中期財政規劃管理。綜合采用財政獎勵、投資補助、融資費用補貼、政府付費等方式,支持水污染防治領域PPP項目實施落實。逐步從“補建設”向“補運營”、“前補助”向“后獎勵”轉變。鼓勵社會資本建立環境保護基金,重點支持水污染防治領域PPP項目。
實施意見明確堅持存量為主原則。水污染防治領域推廣運用PPP模式,以費價機制透明合理、現金流支撐能力相對較強的存量項目為主。經充分論證的新建項目可采取PPP模式。堅持物有所值原則轉化存量項目、遴選新建項目。鼓勵結合項目自然條件和技術特點,創新融資模式,盤活存量資產,形成改進項目運營管理的有效途徑,構建社會資本全程參與、全面責任、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規范化PPP模式。
堅持因地制宜原則。充分考慮不同地區、不同流域和湖泊、不同領域項目特點,因地制宜,采取差異化的合作模式與推進策略,分類、分批推進水污染防治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
堅持突出重點原則。納入國家重點支持江河湖泊動態名錄或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等相關資金支持的地區,率先推進PPP模式。納入國家一般引導江河湖泊動態目錄的江河湖泊,按照逐步推進、務求實效思路,積極推廣運用PPP模式。
實施意見還提出明晰項目邊界,健全回報機制,規范操作流程,并且詳細說明了組織實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