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最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不再審批800公里以上線路
2014-9-29 10:03:00 來源:蘭州晚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日前,甘肅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安監局聯合發布《關于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對運輸企業、旅游客車、危險貨物運輸及校車的管理工作提出了更為嚴格的要求。今后不再審批800公里以上長途客運線路和臥鋪客車。對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責任事故的企業負責人,依法撤銷職務,并在5年內不得擔任道路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從2014年8月13日起已經不再審批800公里以上長途客運線路和臥鋪客車。對現有800公里以上的長途客運線路和車輛逐條逐車進行安全風險評估,符合安全運營要求的準許繼續運營,不符合的立即進行停運整改,完善安全措施后方可恢復運營。嚴禁營運客車夜間(22時至次日6時)在三級以下(含三級)山區公路運行,凡違反相關制度規定的客運車輛一律停運整改;情節嚴重的,按照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吊銷道路運輸證。嚴格落實凌晨2時至5時停車休息或接駁運輸制度,凡違反相關制度規定的客運車輛一律停運整改;情節嚴重的,按照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吊銷道路運輸證。
對營運大中型客貨車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依法進行責任追究。對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責任事故的企業負責人,依法撤銷職務,并在5年內不得擔任道路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者6個月內發生2起死亡3人以上責任事故的企業,依法責令停業整頓,經停業整頓仍不具備道路運輸安全條件的,吊銷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停業整頓后符合道路運輸安全條件的,客運企業3年內不得新增客運班線,旅游企業3年內不得新增旅游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