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物流強制高保價
2014-6-25 11:41:00 來源:海峽都市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價值1200多元的洗發水,郵寄時卻被要求最低保價2200元,結果東西丟了,又只能按照實際價值來賠。福州市民黃先生昨日向本報反映了自己的遭遇,他稱,德邦物流如此強制高保價不合理。
5月30日,黃先生通過德邦物流,從福州郵寄48瓶洗發水到鄭州。洗發水單價26元,價值總計1248元。黃先生要求保價時,工作人員說,德邦的保價最低從2200元起,保費為4‰,約9元錢。黃先生表示,所寄東西實際價值(聲明價值)只有1248元,能不能少保一點,但遭到拒絕,因而他只好照辦。
6月5日,客戶收到東西時,發現洗發水少了3瓶。黃先生提出索賠,要求德邦物流按照當時保價的單瓶價格46元(2200元/48)予以賠償,賠償額為138元,未獲同意。
昨日,德邦物流倉山區后巷路營業部相關人士表示,按照公司規定,保價貨物若全部丟失,按貨物保價的聲明價值賠償;貨物部分毀損或滅失,則按聲明價值和損失比例賠償,最高不超過聲明價值;聲明價值高于實際價值的,按實際價值賠償。由于黃先生的貨物只是部分滅失,單瓶只能按實際價值26元(1248元/48)賠償,只能賠償78元。
對黃先生的遭遇,福建創元律師事務所蔡思斌律師認為,快遞貨物丟失,物流公司按照實際價值賠償,合情合理,但事先設置最低的保價標準,則屬于霸王條款。業內人士介紹,物流公司要求客戶保價后再轉投物流保險,從中賺取差價,是其獲利的一個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