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首個內河港口管理辦法實施
2014-2-28 10:17:00 來源:浙江都市網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中新浙江網2月27日電(見習記者施佳秀 實習生王蔚)27日,記者從浙江杭州交通港航部門《杭州市港口管理辦法》宣貫會上獲悉,該省首個內河港口管理辦法—《杭州市港口管理辦法》將于3月1日起施行,其條款貼近杭州港口實際需求,處罰依據更為明確細致。
據了解,杭州港是全國28個內河主要港口之一,現有港口經營企業263家,各類生產泊位1279個,去年完成港口貨物吞吐量9382萬噸位居國內前列,是浙江省重要的綜合交通運輸樞紐。
近幾年,隨著杭州港的發展,上世紀90年代制訂的《杭州港專用碼頭管理辦法》和《杭州市港區管理辦法》兩部地方法規已不能滿足當前港口管理的實際需要。
杭州市港航局辦公室副主任方瑩介紹,此次新規是對內河各方面管理的囊括,之前的兩部法規不如新規來的全面,同時又比上位法更加貼近杭州的實際情況。“上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和《浙江省港口管理條例》需要通過地方立法進一步細化、明確。”
據悉,杭州港263家港口企業中,小微企業,特別是個體工商戶占了很大的比例,法制意識普遍不高,違法建設、違章作業等現象時有發生,具有一定的事故安全隱患。此次《杭州市港口管理辦法》中,港口經營單位的義務條款就占了近1/2,對危險性較大的作業行為等分別作了規定。
另外,該新規進一步明確了處罰依據,如危險品碼頭、客運碼頭、筒倉碼頭等專業性碼頭未按照規定對港口設施進行安全現狀評價,將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杭州市法制辦副主任張東濤告訴記者,接下來市法制辦還將聯合交通部門抓緊制定配套性文件,通過對市民的宣傳普及來提高杭州港的知名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