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靠農超對接還不夠
2013-8-21 8:23: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 周勇
食用農產品流通問題,是一個重大的民生問題,也是目前的一個難題。很多業內人士都把“農超對接”看做解決農產品流通問題的重要方式。筆者認為,農產品產銷對接的主導方式不應該是“農超對接”,至少現階段還不可能完全實現。
從零售看農產品流通,超市經營生鮮食品遲遲難以真正啟動自營模式,而是委托第三方從批發市場進貨,然后在超市設專柜經營。行業中也看到如上海城市超市、山東家家悅、福建永輝等企業自營生鮮食品的成功模式,但似乎都不易學。
有專家認為,當前我國農產品價格問題主要是流通環節,說“兩頭叫中間笑”。其實,無論是菜場還是超市,都不可能“中間笑”。農產品的購銷差價確實很大,零售價一般是在批發價基礎上加價1倍左右,即1元批發價,2元零售價,再往上游還有產地批發價、田頭收購價等。這個差價按照加價率計算為100%,按照倒扣毛利率計算則為50%。農產品的損耗很大,運輸與銷售成本也很高,50%的毛利率,應該不算高。
目前我國政府所采取的“限價”、“談話”、“處罰”、“保護”(如農超對接、吃愛心菜、開辟綠色通道)等措施,都是權宜之計,應急之道。生產經營正常的成本開支如果不能在商品價格中化解,市場機制就會被扭曲,所以限價只是一種應急性的“下策”。我們應該有系統的思維,從根本上保障農產品生產與流通的正常秩序,保護農民的利益,以徹底改變我國農產品的“亂象”。
從流通體系來分析,應該建立“三個對接”,既“農批對接”(農民與批發市場對接)、“零批對接”(零售與批發市場對接)、“農超對接”(超市與農業產業化組織對接)。關鍵有兩點:第一,批發市場要落實“公益性”特征,很多國家都由政府投資建造農產品批發市場,我國雖然已經明確規定農產品批發市場屬于公益設施,但沒有落到實處;第二,小農屬性雖然很難立即改變,但可以自發組織起來,有組織地生產與流通,包括產品的標準化,而不是單純把銷售與販運的職能委托給“營銷大戶”。
農超對接可以有兩種基本形式:一是采購模式,超市建立訂單式、基地式經營模式;二是銷售模式,農民自行組織或由專業零售商組織開辦“直銷店”,一般是同城農民直接進店“寄售”農產品。
值得注意的是,批發市場對大型超市來說,是一種現貨補充途徑,所以即使實現“農超對接”也應該有一部分現貨來自于批發市場。筆者曾經訪問過歐尚超市在法國論杰斯農產品批發市場設立的采購中心,他們在批發市場的采購量約占采購總量的15%。對于中小零售商來說,批發市場應該成為其生鮮食品進貨的主渠道。如果批發市場這一中介環節沒有充分發展,光靠“農超對接”無法解決我國農產品的流通問題。
此外,政府可以通過搭建信息平臺,建立農產品市場預警機制;通過開發農產品期貨品種,建立農產品價格發現機制;通過反壟斷審查,自行控制我國農產品供應鏈;通過農產品消費補貼,保護低收入群體的民生利益。(作者系上海商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