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新規:賠償不再設3倍郵費上限
2013-3-3 11:05: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新聞線索:花20元錢快遞一枚鉆戒中途丟了,因為沒有保價,快遞公司只賠60元;網上買花瓶,收到一盒玻璃碴……隨著新修訂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上述快遞奇聞應該不會發生了。因為新《辦法》明確規定:在快件賠償方面,沒有保價的快件不再以3倍資費作為賠償上限;對于野蠻分揀、出售客戶信息等快遞業亂象,主管部門將予嚴懲,最高可罰款5萬元。
記者點評:近年來,快遞市場得到迅猛發展,但與此同時也存在一些突出的問題。具體表現在違法經營現象嚴重、服務質量參差不齊、安全隱患較多等,可以說是亂象頻仍,嚴重侵害到廣大消費者的切身利益,有關糾紛接連不斷。在這樣的形勢下,國家對《快遞市場管理辦法》進行修訂,并于近日起開始實施,可謂及時雨。從具體內容來看,新修訂的 《快遞市場管理辦法》對野蠻裝卸、丟件賠償、信息泄露、先驗后簽等比較突出的問題都有明確規定,可以更好地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相信對于規范快遞市場會起到很好的促進作用。不過要評價一個政策的好壞,不能只看內容,更要看政策的具體落實情況。因此,能否將 《快遞市場管理辦法》執行到位,是消費者利益能否得到保障的關鍵所在。(張穎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