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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九種原材料出口后戲如何

2013-1-29 10:18:00 來源:國際商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
摘要:... ...
2011年7月,WTO初裁確認,中國對九種原材料實施出口稅和出口配額限額違背了國際貿易法則,必須加以改正。自2012年2月22日起,中國開始按世貿組織規定執行九種原材料案的判決,為期10個月零9天。但從目前形勢看,取消關稅以及配額制度并未對相關產品的出口量產生明顯影響。 
  中國和美國通知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構,稱已就中國對原材料出口的限制措施案(DS394)爭端解決機構建議和裁決執行中涉及的各程序事項達成共識。該通知于1月23日向全體成員公布。
  2012年2月22日,爭端解決機構通過了中國對原材料出口限制措施案的建議和裁決。根據《關于爭端解決規則與程序的諒解》第21.3(b)條,美國和中國通知爭端解決機構,稱已就合理的執行期限問題達成共識,為10個月零9天,即截至2012年12月31日。
  一位接近本案的知情律師向國際商報記者表明,該“共識”的意思即為,在九種原材料案執行期滿之后,如果美國對中國的執行結果不滿意的話,可以要求執行專家組程序,屆時世貿組織將成立專家組來研究判定中國執行裁決的情況。
  該律師透露,目前案子在正常地走程序。
  2009年6月,歐盟、美國、墨西哥聯合向WTO提起針對中國的“九種原材料”訴訟,聲稱中國對鋁土、焦炭、黃磷、螢石、鎂、錳、金屬硅、碳化硅和鋅9種原材料實施出口配額和出口關稅,認為中國此舉違反了加入WTO時的承諾。
  2011年7月,WTO初裁確認,中國對鋼鐵和化工產業原材料實施出口稅和出口配額限額違背了國際貿易法則,必須加以改正,并稱“中國必須馬上降低出口關稅,并解除出口限額,以符合其作為世界貿易組織成員的義務”。
  對此,國家財政部去年12月17日公布的《2013年關稅實施方案》顯示,除黃磷外,其他8種原材料退出了《出口關稅稅率表》,其中鎂、焦炭、螢石、鋅、錳、金屬硅等6種原材料的出口關稅已取消。新關稅實施方案自今年1月1日起執行。
  除了出口關稅之外,出口配額備受關注。碳化硅自2008年以來,沒有出現在出口稅目表中,但一直存在出口配額。2012年螢石、鎂、黃磷等也有不同數量的出口配額。
  2012年,中國焦炭出口配額共計30996噸,比2011年全年配額30184噸增加約2.7%。今年,焦炭配額已悄然取消。
  2012年11月1日,商務部發布的《2013年農產品和工業品出口配額總量》名單中,沒有了礬土(鋁土)和碳化硅。
  中國正按世貿組織規定執行九種原材料案的不利判決。聯合金屬網分析師穆文鑫對國際商報記者說,焦炭配額取消之后的一個月,出口量達10萬噸。
  2012年,中國焦炭產量共4.4億噸,其中出口了102萬噸,出口占總產量不足2%。
  穆文鑫說,目前取消了配額制度的焦炭出口實行登記制,出口企業去海關登記出口量,不再實行配額管制。
  拿掉配額之后,更多由市場支配的出口量主要受出口價格的制約。由于中國焦炭高達98%供給國內,出口量小,因此并不受國際價格牽制,而以國內價格為準。
  中國焦炭主要出口印度,到岸噸價為320美元,高于其他國家出口的305美元左右,并不具備價格優勢。這一個月,印度買家詢盤較多,成交并不積極。“所以,取消配額之后,中國焦炭出口量并不一定會大幅增加。”穆文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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