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車禍中撞傷人 付了2份賠款1份給錯了人
2013-12-23 9:06:00 來源:吉和網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今年年初,長春市民王女士的愛人李某和同事開車,被一輛物流公司的車給撞了,經交警部門認定,物流公司車輛應承擔全責,事后法院判決物流公司賠償李某18796.25元。
王女士表示,雖然法院已經判定完畢,但物流公司卻遲遲沒有將這筆錢給他們。后來她才知道,原來物流公司將賠償款給了愛人的單位。直到12月16日,物流公司才將18796.25元給她。
物流公司答應賠償當事人
今年1月21日17時許,李某乘坐本單位的車,在東環城路被某物流公司的車給撞了,當時李某和司機在事故中受傷了,隨后被送到醫院進行救治。事發后,經長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二道區大隊認定,這起事故應由物流公司的車來承擔全部責任。
“事發后我就找到了物流公司詢問有關賠償的事情,他們的人說,他們一定會賠償,只要保險報回來就會給我。”王女士說,當時物流公司的工作人員表示車輛是有保險的,等保險公司報回欠款后,就會賠償給李某。
各項賠償費用18796.25元
事發后,李某被送往吉林大學中日聯誼醫院救治,當時共住院9天,治療期間花銷的醫療費用、誤工費用以及護理費用加起來一共18796.25元。
“我們從年初到現在一直都沒有收到賠償的錢,我愛人還一直不能工作,一家子生活都非常困難了。”王女士說,就是為了這一萬多塊錢,她曾多次到物流公司索要,但物流公司一直也沒有將這筆錢給她。
物流公司賠償“給錯人”
“他們后來真的來送錢了,但是錢根本就沒有送到我的手上,我也不能找我愛人的公司要這筆錢啊。”王女士說,原來,在保險公司給予物流公司賠償后,物流公司已經將補償的錢交給與李某公司員工王剛(化名)了,一共50000多元,這其中就包括給李某的補償款18796.25元,但王剛卻遲遲沒有將這筆錢交到李某的手中。
“法院判決上已經說明了這18796.25元,是給我愛人的賠償,他們沒有把錢給我,我只能找他們要。”王女士說,無奈之下,她只好到法院將物流公司起訴了。經法院判決,物流公司應賠償李某18796.25元。
物流公司又賠18796.25元
近日,針對王女士反映的情況,記者跟隨王女士找到物流公司,工作人員表示,此次事件中,物流公司也很“郁悶”,明明已經拿出賠償的欠款,但當時卻并沒有交到李某手中,他們也一直在找王剛要回這筆錢。
“我們這也算是吃一塹長一智了,有了這次的教訓,以后也不會再吃這樣的虧了。”工作人員表示,王女士的情況他們也了解一些,之所以遲遲沒有給予賠償的欠款,是因為公司也屬于受害者。最終,物流公司按照法院判決給予王女士賠償款18796.25元。
物流公司可起訴收錢人
針對此事,記者咨詢了吉林法序律師事務所李志新律師,他表示,物流公司在處理賠償的事情當中存在過錯,物流公司應當直接將屬于李某的18796.25元交到李某手中,而不是交給他人手中。
而針對收受物流公司50000多元錢賠償的人,在收到賠償后卻沒有將屬于李某的18796.25元交給李某,其行為屬于不當得利,物流公司向法院起訴可以要求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