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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爆倉凸顯行業“潛規則”

2013-1-22 10:20:00 來源:海寧日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
摘要:... ...
要么“慢”得難以置信:本該四五天到的快遞,竟然“走”了51天;要么“快”得不可思議:快遞還沒收到,寄件人卻在快遞公司查到“已簽收”。正值快遞爆倉季,快遞業的新問題不斷浮出水面。  本該四五天寄到的快遞“走”了51天
  趙先生受朋友所托,買了三副皮手套,交由申通快遞公司寄往呼和浩特,付費18元。按照以往的經驗,四五天內該寄到了,第二周時他便將快遞原單清理掉了。但不久,呼和浩特的朋友打來電話告知,快遞還沒有收到。趙先生有些納悶,打電話去快遞公司詢問,但由于快遞單號已丟,無法查件。于是趙先生認為是途中丟失了,考慮到并非貴重物品,便就此作罷。
  沒想到,一個多月后,呼和浩特的快遞營業點打來電話,告知趙先生填寫的收件人聯系電話有誤,所以一直沒投遞出去,趙先生立刻聯系了朋友上門去取,這才使得這個“慢遞”物歸客戶。
  這份快遞從2012年11月21日至2013年1月11日,竟然跨年走了51天!所需時間是正常的十倍。
  查詢單顯示,此快件第6天已經到達呼和浩特,第14天被打為疑難件,第51天才被簽收。趙先生想不通的是,既然第14天已經發現無法送達,為何當時不立刻處理?而是又拖了37天,才打來電話查證。
  快遞延誤賠償有國標 快遞公司還有“自己一套”
  趙先生的遭遇,申通公司海寧負責人表示,正常情況下疑難件會在1-2天內處理,但11月-1月是快遞行業的旺季,有些疑難件可能被源源不斷的來件壓在了倉底。而此例中收件人單號丟失,查詢不到,該件無人問津,可能過了1個多月消倉了才被發現。
  根據《快遞服務》系列國家標準,同城快遞須24小時送達,國內異地快遞72小時內送達;如果同城3天、省內異地和跨省7天還沒有送達,就算延誤,應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延誤的賠償包括:免除本次服務費用(不含保價等附加費用),若因延誤導致內件直接價值喪失,視作丟失或損毀進行賠償。丟失或損毀的賠償辦法為:免除本次服務費用(不含保價等附加費用),購買保價的按照保價金額賠償;未購買保價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未保價的丟失郵件,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
  申通公司海寧負責人表示,實際操作中,公司的賠償普遍高于國家標準。但是每家公司、每個地區也有差別。例如申通海寧分公司,規定到件時間是江浙滬今發明至,跨省是2-3天,旺季會告知客戶順延2-3天,如果超過這個期限,每天賠償客戶20元,最多賠300元。這一賠償措施主要是面對來公司簽協議的客戶,上門收件的客戶適用快遞單背后的總公司協議。
  收件人不在家 快遞員擅自簽收
  市民陳先生近日網購了一件商品,隔日,收到一條“快遞已到”的短信。但前去簽收時,快遞員已離開,包裹卻留在了物業中心。這份由圓通快遞配送的快遞回執單上無任何簽名,而在網絡查件時,物流一欄則顯示快遞已簽收。
  在淺水灣小區的物業中心,昨日記者遇某快遞公司送件,只見快遞員扔下快遞包裹,撕去簽收單匆匆離去。對于收件人未簽收的問題,該快遞員回答,一般還是要簽收的,但收件人無法當場收件,只能代簽。
  該小區物業管理人員稱,物業公司有規定,不得由物業代簽業主快遞包裹,“我們只做了一本登記冊讓快遞員登記,簽收都是快遞員自己簽。”
  就代簽現象,記者咨詢了多家快遞公司的工作人員,他們均表示,快遞員送快遞是必須要收件人本人簽字才行,否則應該由快遞員帶回公司等待下次派送,如果在一定時間內無法聯系收件人,貨物應該退回寄件人。
  可事實上并非如此,在梨園社區基隆墩小區,門衛告訴記者,以前門衛室幫業主代簽了不少快遞,但現在已不允許,“業主自己下來拿還好,人不在家的快遞,快遞員便直接自己簽。”
  律師:快遞員“代簽”涉嫌侵權違約
  有業內人士表示,快遞公司一般不會要求快遞員代簽,可現在快遞員的送件量大,如果收件人遲遲聯系不上,一份快遞要跑多趟過于繁復,快遞員代簽,已是基層快遞員中的“潛規則”,原來快遞員還會給收件人打電話詢問是否可代簽,而今物業能代簽最好,不然多由快遞員代簽。
  記者從幾家快遞公司了解到,現在正處快遞旺季,送件量大,又逢春節前,許多員工回老家了,人手緊張。平時,每人每天送件100票左右,可以正常運轉,但現在每人每天的送件量達到200票,很多快遞員為了完成送件任務,可以說是“挖空心思”。以往快遞公司每年的業務遞增量為30%,人員的擴招也基本按照這個速度,但沒料到今年旺季業務量同比激增70%,人員難以為繼、服務難以到位的問題就更加突出。
  律師指出,快遞公司工作人員代顧客簽收不但違約,還涉嫌侵權。快遞公司在客戶沒有對托運貨物是否完整、安全地送達目的地進行確認的情況下,代替顧客確認收貨,屬于違約行為。另外,由于快遞人員代替顧客確認簽字,變相剝奪了顧客享受的快遞安全通行保障的權利,如果發生盜竊、損毀等情況,客戶完全可以以此為理由要求快遞公司承擔相關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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