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新政”應切實降低流通制度成本
2013-1-19 10:29: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 洪濤
近幾年來,筆者曾多次提出 “減少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其中流通成本由三部分構成:
第一是制度成本、不科學的流通成本、正常流通成本。其中制度成本占有較重要地位。當前流通成本較高,其中很多是制度成本導致,如路橋費、稅收、各項管理收費、罰款等。有些是不合理的,通過減少這些稅費可以大大降低流通成本。
第二是不科學的流通成本。如迂回運輸、不科學儲存、貨場流程不科學等,這是可以通過科學的模式設計降低的流通成本。
第三是正常的流通成本。如隨著人們生活水平提高,人們對食品安全的成本、對健康消費的成本等等。為了保障生活質量和健康消費,這種成本還不可能在短期降下來,只能隨著科技創新來降低其成本核算,這需要有一個過程,相當長的過程。
在以上成本中,“降低制度性成本”是最直接、最有效的降低成本的渠道。其中“營改增新政”的本質應該是降低稅收成本,減少企業的負擔,減少流通過程中存在的制度成本較高的一個部分,這是政策出臺的初衷。只有降低了制度成本、減少不科學流通成本、以及從長期來說的減少正常流通成本,才能夠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
最近有媒體報道,作為全國“營改增”中首個以省級為單位進行試點的省份江蘇省,根據中央和省級統一協商的結果,在交通運輸物流業,將全部執行一般納稅人的簡易征收辦法——2013年1月江蘇省交通物流業開始執行3%低稅率,就是一個好的降低制度成本的案例,又稱江蘇“營改增新政”。
數據顯示,截至2012年底,江蘇共有15.03萬戶納稅人確認納入試點范圍,累計入庫“改征增值稅”19.96億元;試點以來,江蘇總計減少納稅人負擔約33億元,減稅面超過95%,試點的結構性減稅效應已初步顯現。但是,還是有一些企業稅負較高,而且問題沒有得到根本性的解決。2012年的實踐中發現,約有不到10%的企業稅負有不同程度的增加。
筆者認為,江蘇“營改增新政”是一個值得高興的事情,如果改革達不到減稅的目的,而且是增加流通領域的稅率,那么降低流通成本就不可能真正實現,商品流通環境就沒有得到真正改善。因此,希望將江蘇省的經驗擴大到全國,從而使“營改增”降低稅收成本的優惠成為全國普惠的做法。據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預計,2013年全國營改增減稅2000億元。
筆者認為,當前應加快落實“新國10條”中提出的 “開展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和扣除試點,將免征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政策擴大到部分鮮活肉蛋產品”,切實降低農產品流通過程的制度成本。
根據中央改革精神,改革中要確保涉改企業稅負不增加,因此,原則上要求各地財政要予以補貼,平穩渡過“改革期”。在2012年營改增試點期間,江蘇省交通運輸物流企業共抵扣17.1億元,但其中省內企業只獲得了6.7億元,10.4億元來自外省,這意味著超過60%的“財力”被本省以外的企業“蠶食”。這體現出省級制造業規模發達,但與產業匹配的交通運輸物流產業“相對欠發達”。
因此,當我國由制造業中心逐漸向服務業中心轉型過程中,應大力發展第三產業,特別是第三方物流等,以促進第三產業的發展,從而為減少流通成本的稅負創造條件。據測算,江蘇第三產業尤其是生產型服務業具備至少2000億元規模的空間有待發掘,這充分說明了發展第三產業的緊迫切性。(作者單位:北京工商大學經濟學院)